六部门联手出击近视矫正领域乱象
近日,国家卫生健康委等六部门联合发文,要求规范儿童青少年近视矫正,加强监管。从事儿童青少年近视矫正的机构或个人必须严格依法执业、依法经营,不得在开展近视矫正对外宣传中使用“康复”“恢复”“降低度数”“近视治愈”“近视克星”等表述误导近视儿童青少年和家长。
世界卫生组织的一项研究报告显示,目前我国近视患者达6亿,青少年近视率居世界第一。孩子近视后,不少家长都急切希望寻求康复治疗帮助孩子恢复视力。于是,各种青少年近视矫正的机构如雨后春笋般出现。以“近视治疗”“视力康复”等关键词在大众点评上检索发现,仅在北京,此类店铺的数量就多达300多家。
事实上,近视是不可逆的过程,现有的任何方法,都只能延缓近视发生的时间和进展速度。国家卫生健康委等六部门在联合发文中,一针见血指出“在目前医疗技术条件下,近视不能治愈”,为一些近视矫正机构的忽悠行为来了个釜底抽薪,也便于有关部门进一步加强监管。过去,孩子治疗后没有取得商家承诺的效果,商家可以以个体差异为借口推卸责任;如今,在明令禁止使用“康复”“恢复”“降低度数”“近视治愈”“近视克星”等表述的情况下,倘若一些商家再使用相关表述误导消费者,有关部门就可以按照虚假宣传予以查处。
近年来,部分近视矫正机构把中医治疗近视吹得神乎其神,不遗余力地推销各种眼膏、眼贴、舒目茶等产品。我国《中医药法》明确规定,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对中医药作虚假、夸大宣传,不得冒用中医药名义牟取不正当利益。此次通知要求,从事儿童青少年近视矫正的机构或个人不得违反中医药法规定冒用中医药名义或者假借中医药理论、技术欺骗消费者。通过各级中医药管理部门加大监管力度,严厉打击假借中医近视防控技术欺骗群众、损害群众利益的机构和人员,可以有力规范近视矫正行业秩序,防止传统中医瑰宝沦为骗子牟利道具。
在禁用“近视治愈”、遏制虚假宣传的同时,有关部门还应加强科普宣传,消除广大家长的认知误区。有关部门应通过传统媒体和互联网等多种渠道,广泛开展校园宣传和社会宣传教育活动,引导青少年和家长理性看待近视矫正,用正确的方法爱眼护眼,更好地配合国家综合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方案实施。
(张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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