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张某和朱某婚后转让了承包地进城打工。他们用转租土地的钱在城里买了房子安了家,女方朱某在家看孩子,做家务,男方张某跑劳务市场找活。该市经济欠发达,活不好找。张某去了外市,一去四年,第一年还按月给家里的朱某和孩子寄点钱,第二年就一点不寄了。断了供给的朱某靠收洗左邻右舍的衣服、给附近某纸箱厂糊纸盒的微薄收入,和三岁的孩子艰难度日。最近朱某从和张某一起去外市打工的何某口中得到了张某打工的具体地点,去找张某要孩子的抚养费。有了外心的张某却拒绝不给,并说三四年了,去法院告他也得不到支持。请问,追索抚养费有时间限制吗小芳
答:张某的说法完全错误。大众所说的时间限制,在法律上叫诉讼时效。诉讼时效是指民事权利受到侵害的权利人在法定的时效期间内不行使权利,当时效期间届满时,权利人行使请求权,人民法院就不再予以保护的法律制度。诉讼时效不适用于基于身份关系的给付赡养费、抚养费、扶养费以及因亲属关系侵害而产生的请求权,就此《民法总则》在第一百九十六条中明确规定:下列请求权不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一)请求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的;(二)不动产物权和登记的动产物权的权利人请求返还财产的;(三)请求支付抚养费、赡养费或者扶养费的。张某不尽做父亲的责任,不支付抚养费,讨要未果,朱某完全可以去法院告他,法院会支持朱某的诉讼请求。
(王景龙)
新闻推荐
□连海平近日,国家卫生健康委等6部门联合印发通知,要求从事儿童青少年近视矫正的机构或个人必须严格依法执业、依法经营,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