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子恺育有七个子女,他认为童年是人生的黄金时代,极力反对把孩子培养成“小大人”。
在生活中,丰子恺称外出做事为“无聊”,和孩子们在一起则内心充满欢喜,抱孩子,喂孩子吃饭,唱小曲逗孩子,画画引孩子笑,和孩子们特别亲近。有一次,长子瞻瞻要丰子恺抱他到车站去买香蕉,“满满地擒了两手回来”,到家时,却熟睡在父亲肩头,手里的香蕉早已不知去向。丰子恺在《给我的孩子们》一文中感叹:“这是何等可佩服的真率、自然与热情!大人间的所谓‘沉默’‘含蓄’‘深刻’的美德,比起你来,全是不自然的、病的、伪的!”
除了让孩子在爱的空气中自由成长,丰子恺还重视培养孩子的独立精神。1947年,他步入知天命之年,与子女“约法”,强调最多的便是“独立”,其中一条写道:“大学毕业后,子女各自独立生活,并无供养父母之义务,父母亦更无供给子女之义务。”同时,子女独立后,要与父母分居,“双方同意而同居者,皆属邻谊性质,绝非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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