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一则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等四项政府非税收入将划转税务部门征收的消息,引来社会关注。一时间,“土地出让金取消”“土地市场和房价将被影响”等解读在网络上被热议。
此次征收划转用意何在? “新华视点”记者采访了多位专家和业内人士。
提高资金透明度、规范性
财政部、自然资源部、税务总局、人民银行日前联合发布的通知明确,将由自然资源部门负责征收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矿产资源专项收入、海域使用金、无居民海岛使用金四项政府非税收入,全部划转给税务部门负责征收。
“实际上,此举主要是为了落实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方案,是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一项举措。”上海财经大学公共政策与治理研究院院长胡怡建说。
2018年,中办、国办印发《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方案》。“划转社会保险费和非税收入征管职责”正是方案的主要内容之一。近年来,我国社会保险费和非税收入征管正是按照这一路径不断改革。
在粤开证券研究院副院长、首席宏观分析师罗志恒看来,非税收入划转税务部门征收后,征管效率有望进一步提高,资金透明度、规范性也将进一步提高,有利于提高财政资源的统筹能力。
根据通知,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等四项政府非税收入划转工作将自2021年7月1日起在河北、内蒙古等7地开展试点,2022年1月1日起全面实施。
征收范围、使用、管理等均不变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是我国财政“四本账”之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的重要组成部分,收入全部缴入地方国库,纳入地方政府性基金预算管理。
“此次调整的是征收机构,而非土地出让收入的归属权,与社保改由税务征收是一个逻辑。 ”罗志恒表示,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仍属于地方收入,全额纳入地方政府性基金预算管理,支出仍通过地方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
此次发布通知的第八条已经明确:“除本通知规定外,四项政府非税收入的征收范围、对象、标准、减免、分成、使用、管理等政策,继续按照现行规定执行。”
罗志恒表示,虽然征收划转对土地财政总体上不会带来影响,但由于税务部门征收规范性更强,可更好避免一些地方政府土地出让金征收过程中不规范现象。
根据规定,我国土地出让收支纳入政府性基金预算管理,与公共预算分开核算、分账管理、专款专用,主要用于征地和拆迁补偿、支农等。去年,中办、国办印发 《关于调整完善土地出让收入使用范围优先支持乡村振兴的意见》明确,稳步提高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农业农村比例。
对土地市场和房价基本无影响
部分自媒体解读认为,税务部门征管土地出让金,将会对土地市场以及房价产生影响。对此,业内人士表示这一分析并不准确。“有人将此次包括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在内的四项非税收入划转税务部门征收与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举措联系起来,肯定存在偏颇之处。 ”中国社科院财经战略研究院副院长杨志勇说。
“这一次土地出让金只是征管部门的改变,其他政策不变,短期内对土地市场和房价基本没有什么影响。”中原地产首席分析师张大伟说。
在罗志恒看来,房地产市场运行主要取决于土地供应量、货币金融条件和市场需求三大要素,而土地出让收入改由税务征收并不会根本上改变土地供给数量。
“从长远来看,构建新发展格局和推动高质量发展都要求地方政府摆脱对土地财政的依赖。”罗志恒说,土地出让金不可能长期保持高速增长,应进一步加快财税体制改革,构建稳定的地方税体系。
据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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