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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2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摘登) 2013年8月28日在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上

来源:攀枝花日报 2013-09-01 06:12   https://www.yybnet.net/

市人民政府

一、审计工作开展的总体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市审计局对2012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2012年,在市委、省审计厅的领导和市人大的监督下,市审计局紧紧围绕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坚持“依法审计、服务大局、围绕中心、突出重点、求真务实”的审计工作方针,牢固树立科学审计、文明审计的理念,切实加强审计工作“精细化、规范化”管理,不断提高审计能力和水平,认真履行审计监督职能,突出对重点资金、重点部门、重点领域的审计监督力度,有效发挥了“制约权力、揭示问题、改进工作”的职能作用。

2012年7月1日至2013年6月30日期间,市审计局共完成审计项目及审计调查63个。按审计类别划分:预算执行审计和审计调查项目16个;经济责任审计16个;城镇保障性住房安居工程和建设项目竣工决算审计15个;企业资产负债损益审计2个;相关单位财务收支审计7个;县级财政决算、专项审计及审计调查7个。全年审计共查处违规金额42.63万元,管理不规范金额59,217.68万元。审计处理处罚后,已上缴财政收入42.63万元,已纠正或调账处理金额55,655.29万元(含核减工程投资3,380.61万元)。

二、对市级财政预算管理与执行情况的评价

2012年,财税和相关部门按照人代会批准的预算,依法组织财政收入,积极发挥财税保障和引导作用,促进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完善各项财政工作管理,财政运行及预算执行总体情况良好。

(一)财政收入平稳增长

市本级公共财政收入完成251,153万元,占调整预算的100.6%,同比增长11.26%;上级补助498,094万元,债券转贷收入29,300万元,下级上解收入5,610万元,上年结余收入5,447万元,调入资金10,626万元,收入总计800,230万元;当年公共财政支出438,849万元,补助下级支出325,070万元,上解上级支出6,003万元,债券转贷支出10,800万元,地方政府债务还本付息支出10,000万元,援助木里藏区支出2,474万元,支出总计793,196万元。收支相抵,年终滚存结余7,034万元,其中:结转下年支出5,744万元,净结余1,290万元,实现了收支滚动平衡。

(二)财政职能进一步发挥

继续加大民生工程的资金保障力度,积极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深化医疗卫生体制改革,推进社会福利体系建设,不断完善基本保障体系;加大工业投入,推进重大工业产业化建设,鼓励企业产业升级,支持企业淘汰落后产能,促进产业结构优化;多措并举,筹集资金,大力支持水利基础设施建设,认真落实各项强农惠农富农补贴政策,积极推进新村和新农村示范片建设,促进农村经济发展。

(三)财政体系建设不断完善

深入推进预算管理改革,完善预算编制,2012年市级将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纳入了年初预算;积极开展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国库集中支付体制改革扎实有效,全市实施集中支付改革单位的覆盖面达96%,基本建立覆盖市、县(区)两级财政的动态监控体系,动态监控范围逐步扩大;全面清理整顿财政专户,其数量较清理前减少40%;积极推动农村综合改革,2012年全市开展一事一议奖补工作的行政村覆盖面达到33.81%;强化财政监督检查职能,积极开展财政扶贫资金、公安系统非税收入、化解农村义务教育债务和乡村债务等专项检查工作。

三、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工作情况

(一)市级预算执行审计情况

1、市级预算管理审计情况

2012年,财政部门强化资金管理,积极推进公共财政体制改革,控制和压缩一般性支出,保证了各项重点支出和正常运转的需要。但共管资金时效性有待增强,财政资金绩效有待提高。

(1)共管资金未按规定时间下达。根据相关规定,部门与财政共管的资金要尽量在6月30日前细化落实到部门和单位,最迟不应超过9月30日。通过抽查环保、科技、经委、农业等共管资金的预算批复,其中有10份预算下达时间在9月30日以后,涉及金额3,063万元。

(2)部门和单位以前年度预算指标结余较大。根据市财政局提供的2012年底预算指标结余明细反映,市级相关部门和单位2011年及以前年度的预算指标结余13,902万元尚未执行,项目执行进度缓慢。

2、市级税收征管审计情况

2012年,地税部门克服宏观经济放缓、政策性减税等因素的影响,积极组织收入,强化税收专业化管理,完成了上级下达的税收任务。但税收征管信息交换和共享机制需进一步完善,通过对工商和地税部门相关电子数据对比分析,2012年全市新注册工商户中资本金10万元以上的有581户未在规定时限内办理税务登记。

3、其他部门预算执行和财政收支审计情况

通过对市国资委、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民政局、市农牧局、市水务局、市住建局、市教育局、市发改委、市档案局、市疾控中心、市交警支队等12个部门和单位的预算执行审计表明,市级有关部门和单位切实加强预算管理,财政、财务管理的规范性逐步提高,部门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良好,但有的部门预算管理不够规范,财务管理工作有待加强。

(1)改变资金用途94.46万元。其中:市国资委2.09万元,市交通运输局79.04万元,市民政局13.33万元。

(2)会计核算不合规90.01万元。其中:市民政局7.04万元,市交警支队1万元,市水务局73.55万元,市农牧局1.80万元,市档案局1.51万元,市交通运输局5.11万元。

(3)财务管理不规范111万元。其中:市住建局和市档案局未对往来款项及时进行清理,涉及金额共计101.08万元(其中:市住建局100万元,市档案局1.08万元),市交警支队购电脑2.6万元未执行政府采购,市教育局未及时发放专家津贴7.32万元。

(4)公务卡推进效果不理想。受计算机系统之间技术衔接和地方消费环境不成熟等因素影响,公务卡支付率较低。2012年所审计的预算执行部门和单位,公务卡支付率最高为37.41%,最低为3.6%,大部分单位公务卡支付率低于15%,公务卡使用效率不高,推行进度较缓慢。

(5)单位预算管理不完善。部分单位预算执行进度不够均衡,年底支出相对集中;个别单位上级转移支付预算资金存在分配滞后的情况。

4、配合市级预算执行审计开展的审计调查情况

(1)市级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障金审计调查情况

2012年,农民工工资保障金缴存金额为1,024.64万元,全年退付保障金837.05万元,保障金账户结余4,770.82万元。攀枝花市市级农民工合法权益保障制度起步早,政策措施有力,保障金实行专户存储,内控制度较为完善,审核发放程序规范。但存在未足额向市城投公司收取农民工工资保障金的问题。

(2)市级政府采购审计调查情况

2012年,市采购中心共完成采购项目168个,执行集中采购预算14,875.28万元,实际完成集中采购资金12,355.23万元,节约财政资金2,520.05万元,资金节约率较上年提高了6.9个百分点。为进一步规范攀枝花市政府采购工作,2012年10月,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市采购中心制定了《政府采购项目开标评标工作流程办法》和《公开招标等五种政府采购方式操作流程》等制度,以期增强政府采购相关环节透明度,规范工作流程,完善内部管理。

针对上述问题,各部门和单位正抓紧整改,及时完善预算和财务管理制度,纠正会计核算不合规、财务管理不规范等问题。审计结束时,大部分单位已整改完毕。

(二)政府投资项目审计情况

1、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跟踪审计情况

按照审计署的要求,市审计局组织开展了全市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跟踪审计。重点审计了市本级、钒钛产业园区及三区两县所属的相关部门,并对30个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的开工情况、13个项目的竣工情况、33个项目的工程建设和质量管理情况进行了审计。

审计结果表明,各县(区)政府、相关部门和单位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各项政策要求,采取多项有效措施,积极推进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2012年,各级财政安排保障性安居工程资金24,326.82万元,并通过银行借款、住房公积金借款、发行企业债券等方式筹集工程资金23,523.22万元,全面完成了建设目标任务。但一些项目在资金筹集管理、工程建设和保障房分配使用上还不够规范。

(1)资金筹集和管理方面。一是西区少安排保障性安居工程资金18.52万元;二是米易县保障性住房租金收入2.96万元未及时纳入财政专户管理,县住建局委托城北社区居民委员会收取廉租住房租金未使用财政统一票据;三是盐边县违规使用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资金28万元,错发、多发廉租住房租赁补贴11户计2.36万元,未及时发放廉租住房租赁补贴249户计44.19万元。

(2)工程建设管理方面。一是有10个项目的建设单位未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在未完全取得“四证”(建设用地批准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施工许可证)的情况下即开工建设,其中:钒钛园区4个,西区6个;二是受资金到位、规划选址、拆迁等因素的影响,西区七中公租房和清香坪廉租房项目建设工期滞后。

(3)分配和使用管理方面

一是保障性住房长期闲置。受公共服务设施不完善,市政基础设施不配套,建设工程相关手续办理滞后等因素的影响,有708套保障性住房尚未分配,处于闲置状态,其中:钒钛园区48套,西区660套。

二是存在不符合条件家庭获得住房保障的情况。经抽查发现,盐边县有14户保障对象家庭收入、住房等条件超标,不符合保障条件,违规获得廉租住房实物配租700平方米。

三是保障性住房管理基础工作存在不足。部分县(区)住房保障管理部门与公安、人社、房管、金融、工商、税务、住房公积金等部门和机构未建立数据信息共享机制;个别县(区)未按照规定公开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和住房保障退出信息,保障对象或保障性住房信息档案不完整,统计数据不准确;部分经济适用房、公租房、危旧房改造以及城市棚户区项目未使用住房保障管理信息系统,保障房分配和使用管理信息化水平不高。

2、竣工决算审计情况

通过对中西医结合医院门诊楼建设、五十一经济适用房小区红线外连接道路、攀密路改造等13个政府投资工程的审计情况看,建设项目的资金使用和工程进度总体情况良好,但也存在决算审核约束力不强,概算控制不严等问题。

(1)部分项目多计工程结算价款。由于工程设计缺漏项、设计变更以及建设单位、监理机构审核把关不严,合同管理不规范,变更签证不严谨等原因,造成多计工程结算价款3,380.62万元。2012年7月至2013年6月,市本级送审工程总价47,079.44万元,审定工程造价43,698.81万元,平均审计核减率为7.18%,有2个项目的审减率超过20%。

(2)部分工程未严格执行已批准的概算。由于前期准备工作不充分、概算编制不准确以及建设内容增加等原因,有2个建设项目实际投资超概算316.65万元。

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各县(区)政府及项目主管部门正积极制定措施逐项整改。目前,保障性安居工程审计中所涉及的问题已大部分整改完毕。多计工程价款和超概算等问题已全部整改到位。

(三)经济责任审计情况

2012年7月至2013年6月,市级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颁布的《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进一步加强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和制约,促进依法行政、依法管理。共完成经济责任审计项目24个(含预算执行结合任期经济责任审计8个)。

审计结果表明,24名领导干部在任职期间切实履行经济责任,认真执行财经法规,完成了主要经济工作和业务工作目标任务。但部门和单位财务基础工作有待改进,涉及金额375.75万元,其中:收入未缴财政专户7.45万元,报表反映不完整、账表不符128.04万元,账务处理不合规、往来款未及时清理60.26万元,支出凭据不规范180万元。

审计结束后,市审计局及时向组织部门提交了审计结果报告,向相关部门、单位提出了整改意见和建议65条,得到了采纳并及时进行了纠正。

(四)企业和相关单位财务收支审计情况

1、企业审计情况

组织开展了市金鼎融资担保公司和市金惠农业融资担保公司等企业的资产、负债、损益审计。审计结果表明,相关企业不断改进担保业务和财务管理工作,强化内部控制,业务开展情况总体良好,业务流程基本规范。但在公司治理和经营管理等方面有待进一步改进。⑴个别单一出资人出资额不符合规定,涉及金额59万元。⑵为4家企业和2家关联企业提供的贷款担保额超过规定的净资产比例,担保余额合计25,790万元。⑶有9,700万元在保金额未执行规定的担保费率。⑷有2,600万元担保贷款未办理评估、抵押、质押手续。

2、相关单位财务收支审计情况

通过对市仲裁委秘书处、市救助站、市中西医结合医院、市军供站等7个单位的财务收支审计情况看,各单位提供的会计资料基本真实地反映了其财务收支情况,财务收支行为基本符合财经法规的有关规定。但也存在财务管理不规范的问题,涉及金额79.42万元。其中:重复收费15.02万元,收入不实30.10万元,支出核算不规范33万元,账实不符1.3万元。

审计指出问题后,相关部门和企业已按要求进行了整改。

(五)县级财政决算、专项审计及审计调查情况

1、县级财政决算及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情况

2012年12月,市审计局完成了米易县2010至2011年度财政决算审计。2010年和2011年米易县公共财政收入分别较上年增长26.47%和41.12%,财力保障能力进一步增强,支出结构不断优化,运行效率逐步提高。但县级相关部门、单位在财政核算与管理方面尚存在不规范之处,涉及金额9,533.72万元。其中:预算收入未及时缴库纳入预算管理8,700.80万元,土地出让收入中少提取国有土地收益基金816.96万元,未按规定解缴市级收入12.96万元。

2、世行贷款城市环境治理项目审计情况

2013年3月,市审计局对世行贷款攀枝花环境治理项目财务收支和项目执行情况进行了审计。截至2012年12月31日,该项目资金来源92,004.09万元(其中:项目拨款14,614.57万元,项目借款69,392.08万元,应付款7,997.44万元),完成实际总投资75,356.79万元,项目实施单位市城投公司能定期与攀枝花市世行贷款办核对账目,项目财务资料齐全,但有1,245.84万元已支付的利息、承诺费和已偿还的贷款本金未及时记账。

3、二级公路新增债务审计核实工作情况

根据审计厅的要求,市审计局牵头组织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交通运输局等部门,完成了政府收费还贷二级公路新增债务及里程审计核实工作,审核结果已通过省级验收。经审计核实,锁定上报债务201,752.63万元,其中:锁定2008年12月31日以前债务134,736万元,2009年1月至2012年12月新增债务和利息67,016.63万元。为攀枝花市向上争取债务化解资金,缓解本级财政支出压力,提供了切实可靠的依据。

4、省级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审计情况

2013年3月,市审计局组织开展了市级、西区、仁和、米易县2011年和2012年省级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审计。至2012年底,全市申请批准的省级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为5个,涉及企业5家,获得专项资金补助11,316万元。该项资金在促进相关企业产品升级、技术转化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大部分项目实施企业能按要求管理和使用专项资金。但富邦公司钒钛制动毂生产制造、华益能源公司焦炉煤气合成液化天然气、攀创科技公司废渣低能耗高效率资源综合利用等3个项目超进度拨付专项资金2,677万元;攀创科技公司项目地方配套资金40万元未落实;延伸检查企业发现,富邦公司、华益能源公司、泓兵钒镍公司镍铁扩能技术改造二期等3个项目实施进度缓慢,工期滞后;已完工项目中,华铁钒钛公司脱硝催化剂载体材料自主产业化项目经济效益不明显。

5、户表改造工程审计调查情况

2012年7月,市审计局开展了市属改制企业职工生活用电(水)表改造工程审计调查。该项民生工程总计支出5,681.79万元,实施电表改造13,346户,水表改造5,025户,完成了预定目标。工程项目财务资料齐全,财务收支核算基本符合相关财经法规的规定,但以下问题需加以纠正。⑴未收取36户非改制企业职工水表和7户商屋电表改造费;⑵应核减水表改造工程结算资金10.8万元;⑶部分路灯敷设了线路,但未安装电表。

6、仁和区就业培训补贴资金审计调查情况

2012年11月,市审计局完成了仁和区2011年就业培训补贴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的审计调查。2011年,仁和区培训补贴资金涉及人数从上年的831人增加到3,790人,培训专业、时间、内容与实际相符,培训取得了一定效果。但也发现有个别不符合条件的人员享受技能培训补贴,创业培训制度可操作性不强和职业培训制度缺乏具体实施细则等问题。

针对专项审计和调查中存在的问题,相关部门和单位正在研究完善相应的管理制度,并对发现的问题进行纠正和改进。

对以上审计发现的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财务收支中存在的问题,市审计局已依法作出了处理决定,并提出了改进建议。各县区政府及相关部门、单位高度重视,正认真落实整改责任,采取切实措施加紧整改。至2013年6月底,已纠正和调账处理金额55,655.29万元,占应纠正金额59,217.68万元的93.98%,审计报告确定的其他不规范事项已大部分整改到位。全面的整改情况,市审计局将按照有关规定在年底前专题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进一步深化财政体制改革,提高预算管理水平

加强财政收支预算管理,提高预算编制水平,发挥预算在财政收支管理中的重要作用;规范财政资金分配,细化预算编制,提高预算编制的准确性、完整性和可行性,减少预算执行中的调整和追加行为,提高预算执行约束力和执行力;加大结余结转资金的清理力度,重点清理结转时间长、没有具体项目的结余资金以及事实上已经形成净结余的资金,纳入财政统筹管理安排,盘活、用好存量资金,不断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采取有力措施,深入推进公务卡结算工作;逐步改善财政支出的均衡性和时效性。

(二)进一步规范税收征管,提高税收征管水平

一是加强税收征管的规范化管理,确保税收精细化管理各项制度的贯彻落实。二是提升纳税评估水平,科学设置评估预警值,加强对纳税申报材料的审核把关,及时发现纳税人存在的涉税问题,最大限度地避免税收流失。三是进一步建立健全税收征管责任制,加强对税收征管人员的管理,明确职责,落实责任追究制度,督促税收征管人员尽职尽责。四是建立健全税收综合管理和信息联动机制,充分利用税收信息平台,积极与财政、国土、规划、工商、住房保障等部门联动沟通,建立信息共享机制,不断推进综合治税工作。

(三)进一步强化保障性住房的建设与管理,提高住房保障水平

一是加强保障性住房政策和相关法规的宣传力度,提高保障性安居工程工作透明度,防止出现违规获取保障性住房和相关补贴的情况。二是加快住房保障制度建设,尽快研究制定符合攀枝花市实际的保障性安居工程的配套政策。三是积极探索住房保障新机制,逐步扩大保障范围,消除保障“盲点”;四是建立和完善信息及信用体系,住建、民政、房管、工商、税务等部门应建立相应的信息交流机制,提升信息搜集能力,实现信息共享,逐步建立健全统一的居民个人信用系统和保障性住房信息系统。

(四)进一步完善规章制度,不断提高依法理财水平

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应进一步细化部门预算,制定和完善基本支出、项目支出等各项支出标准,增强预算的约束力和严肃性;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健全规章制度,规范内部管理,从制度和管理上堵塞漏洞;加强对财政专项资金的管理和监督,进一步健全财政专项资金的管理制度,严格依法理财,不断提高专项资金的使用效益;不断完善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管理,严格财经纪律,建立健全并严格执行责任追究制度,加强对重点岗位和关键环节的监督,防止违纪违规问题的发生。

(五)进一步加大审计查处和整改力度,更好发挥审计监督作用

一是继续加大审计执法力度。通过严肃查处“小金库”、高估冒算等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进一步加大对审计典型案例的宣传力度,增强被审计单位的法制意识、风险意识、责任意识,提高遵守财经纪律的自觉性,从而更好地维护财经法纪,促进廉政建设,促使重大违法违规行为逐年减少。二是进一步加大审计整改力度。相关部门应切实把审计整改工作摆到重要位置,主要负责人亲自挂帅,督促审计整改落实。通过建立健全审计整改相关制度,逐步完善审计整改协作、报告、督察、责任追究等工作机制,积极稳妥、规范有序地推进整改结果报告通报和公告工作,提高审计成果的运用水平,促进审计整改工作制度化、长效化,在更高层面上发挥审计监督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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