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枝花新闻 米易新闻 盐边新闻
地方网 > 四川 > 攀枝花市 > 米易新闻 > 正文

摩托车撞牛引发官司饲养人管束不当担责

来源:攀枝花日报 2015-03-16 03:16   https://www.yybnet.net/

案情简介

审理结果法官评析

2014年2月22日下午,张某无证驾驶一辆无牌摩托车从米易县垭口方向往丙谷方向行驶。当车行驶至米易县撒莲镇曹家河沟村道时,与被告杨某饲养的一头小水牛相撞。张某的摩托车翻倒,张某受伤。经医院诊断,张某的伤为右三踝骨骨折。张某住院治疗19天后出院。出院医嘱:1、休息壹月;2、术后貳周门诊换药拆线;3、术后叁月内避免下地负重;4、门诊随访。期间,张某共支出医疗费21329元。2014年5月23日,经攀枝花法正司法鉴定中心鉴定,张某约需后续治疗费10000元。事后,双方为赔偿事宜发生纠纷。为此,张某将杨某告上法庭,要求杨某赔偿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等费用合计58046元。被告杨某辩称,当天小牛不是突然冲向公路的,而是正常走在公路上的,并且张某系无证驾驶,故不应承担赔偿责任。

审理结果

法院经审理后判决:由被告杨某对原告张某的损害后果承担10%的民事赔偿责任,即由被告杨某赔偿原告张某各项损失5735元。

法官评析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车辆驾驶人、行人、乘车人以及与道路交通活动有关的单位和个人,都应当遵守本法。”由此可见,道路交通的参与主体是车辆(包括机动车、非机动车)驾驶人、乘车人以及行人,小牛等动物作为有生命的主体,它既不是驾驶人、行人、乘车人,又不是其他在道路上进行与交通有关活动的人员,故不宜认定为《道路交通安全法》法律意义上的当事人,不能作为交通事故的处理对象。所以,“车撞牛”事故应定性为一般民事侵权纠纷,车主人和牛主人应按各自的过错程度承担责任。

本案中,张某无证驾驶无牌摩托车在村道上行驶,应当预见可能会有牲畜出现,然而张某没有注意观察前方路况,驾驶摩托车速度过快,没有做到谨慎驾驶,否则应该不会躲闪不及而受伤。可见,张某受伤其本身具有重大过错,故张某应对自己的损害后果承担主要民事责任。杨某作为小牛的所有人和管理者,对牛负有管束义务,不能任其在道路上自由奔跑、行走或停留,对此杨某存在一定的过错,故应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

(米易县人民法院 王锡怀)

新闻推荐

今年起70岁以上老人将免费体检

米易县今年起70岁以上老人将免费体检本报讯(陀宏特约通讯员易德文)笔者日前从米易县获悉,从今年开始,该县将对70周岁以上老年人实行免费健康体检。全县70周岁以上老年人免费健康...

米易新闻,有家乡新鲜事,还有那些熟悉的乡土气息。故乡眼中的骄子,也是恋家的人。当我们为生活不得不离开米易县而漂泊他乡,最美不过回家的路。

相关新闻:
得石镇土豆丰收2015-03-19 20:36
猜你喜欢:
评论:(摩托车撞牛引发官司饲养人管束不当担责)
频道推荐
  • 渠县作家李明春作品《川乡传》 外文版权输出7国
  • 九思:五十岁出道的诗人
  • 达州银行南充支行被评为 南充市“2021年度普惠金融工作先进单位”
  • 集优势,补短板,提升全程机械化率 大竹:向国家级种业大县迈进
  • 达州:优化营商“软环境” 铸造发展“硬实力”
  • 热点阅读
    文牧野: 我一直追寻着真实与真诚... 王阳:《人世间》让人思考什么是活着... 国潮那么潮
    图文看点
    乡里乡亲
    张庭夫妇公司被认定传销 举报者:担心... 电影《花渡好时光》定档 回乡青年演... 从《少年》《下山》《踏山河》到《孤...
    热点排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