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何明元 记者 曾仲文)日前,米易县县委与12个乡镇、68个部门单位全部签订主体责任书,并签订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监督责任承诺书,进一步推进“两个责任”的落实。
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书由县委书记分别与乡镇、部门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签订,要求党委(党组)认真履行作风建设、选人用人、廉洁自律等八项职责。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监督责任承诺书,由乡镇、部门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和乡镇、部门单位纪委(纪检组)负责人分别作出承诺。同时,对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的检查考核和责任追究作了详细规定,完善了问责办法,明确追责情形。对发生重大腐败案件、发现违纪违规问题、不正之风长期滋生蔓延的单位,实行“一案双查”,既追究主要责任人的责任,也倒查追究相关领导的责任;既追究党委(党组)的主体责任,也追究纪委(纪检组)的监督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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