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枝花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15年8月
近年来,随着国家助学制度不断完善,攀枝花市已经逐步建立起较为完善的、覆盖从学前教育到高等教育及高校毕业生学费奖补的各个阶段的学生资助体系,实现了“不让一个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的资助目标。现将攀枝花市各项资助政策简介如下,以便学生、家长、社会能更广泛更准确地把握党和国家的这项惠民政策。
一、学前教育阶段学生资助
(一)东区、西区范围内的“三儿”学前教育资助
对普惠性幼儿园3-6周岁在园家庭经济困难儿童、孤儿和残疾儿童予以资助。资助标准为最高减免保教费每人每年1000元。申请办法:每学期开学后,家长填写《普惠性幼儿园“三儿”保教费减免申请表》,并经儿童家长所在单位或户籍所在社区审查盖章,由幼儿园评审认定公示后发放。
(二)仁和区、米易县、盐边县三个民族待遇县区范围内的学前教育资助
实行民区全面减免保教费政策。即:攀枝花市的这三个民族待遇县(区)的所有在园幼儿每人每月减免保教费60元(一年按10个月计算,共600元)。
二、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资助“三免一补”(免杂费、免课本费、免作业本费,补助生活费含肉食补贴)
(一)免除学杂费
全部学生均享受,其中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小学每生每年免除600元,初中每生每年免除800元(2014年8月最新调整标准)。城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小学每生每年免除340元,初中每生每年免除440元。
(二)免教科书费
全部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均享受免教科书费。其中,农村义务教育阶段由省政府直接采购后配发,实行教科书循环使用;城市义务教育阶段按小学每生每期75元、初中每生每期155元执行,按实际支出清算,并建立教科书循环使用制度。
(三)免作业本费
全部义务教育阶段在校学生均享受免作业本费政策,标准为小学每生每期15元,初中每生每期20元。
(四)补助生活费
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费补助标准为小学生每生每年1000元,初中生每生每年1250元。申请办法:填写申请表,由户籍所在社区审查盖章,并出具相关证明后提交就读学校。由学校经评审、公示等程序后发放。
(五)肉食补贴
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在享受生活费补助的同时还可享受肉食补贴,肉食补贴为每生每年280元。申请办法同补助生活费:填写申请表,由户籍所在社区审查盖章,并出具相关证明后提交就读学校。由学校经评审、公示等程序后发放。
三、普通高中阶段学生资助
(一)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国家助学金政策
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用于资助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的在校学生,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学年2000元。申请办法:按学年申请和评审,每年9月30日前学生提交申请表及相关材料,由户籍所在社区审查盖章后交到学校,由学校评审小组评审后在校内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打卡发放(按学期发放,每学年分春秋两学期发放)。
(二)免除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费
普通高中免学费政策针对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的在校学生。申请办法、评审标准、评定程序原则上与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政策一致。免除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费标准按现行收费标准执行(目前有三种标准,即市级重点高中340元∕生·期,国家、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460元∕生·期,其他高中学校280元∕生·期)。免除后,不得再向学生收取学费。
(三)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滋蕙计划
滋蕙计划的奖励范围与对象为全国(不含港澳台地区)普通高中在校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采取逐年申请方式,奖励标准为每人每学年2000元。
四、中等职业教育阶段学生资助
(一)免学费
免除全省公、民办中等职业学校非艺术类相关表演专业全日制正式学籍一、二、三年级在校学生学费。其中民办学校按当地同类型同专业公办学校免除学费标准给予补助。免除标准平均每人每年2200元。
(二)国家助学金
全日制正式学籍一、二年级在校涉农专业学生和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按非涉农专业学生人数的20%评定)。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1500元(目前虽已有媒体报道提标到2000元,但截至发稿时尚未收到正式文件)。申请办法:按学年申请和评定,学生在新学年开学一周内提交由户籍所在社区审查盖章后的申请表及相关证明材料到学校,学校初审后交由有关部门审批并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进行打卡发放。
注:在攀枝花市市属中职学校就读的盐边县、米易县、仁和区户籍学生均享受中职国家助学金。
(三)攀枝花市民区免费中职教育政策
在攀枝花市中等职业学校(含民办)就读的全日制民区学生实施免费中职教育政策。具体标准是:(1)学制三年的免除学费3年,每生每年平均按2200元计算;(2)补助生活费2年,每生每年1500元;(3)根据《攀枝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攀枝花市少数民族地区实施免费中等职业教育的意见》(攀办发[2013]10号)规定,凡属攀枝花市17个民族乡镇(含122个民族村)、49个散杂民族村户籍的学生以及其他农村户籍的少数民族学生就读攀枝花市中等职业学校还可享受免费住宿、书本等杂费补助2年,每生每年1500元。其中免学费和补助生活费政策不与国家、省免学费和助学金政策重复享受。申请办法:每学期开学前,学生将填写好的《免费中职学生申请表》交学生家庭所在村(社)和乡(镇)签署审核意见后,由学生交所在县(区)教育、民宗部门签署审核意见,开学一周内,学生将申请表、户口本复印件交学校初审,并在校内公示7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报财政、教育、人社、民宗等部门审核后发放。
五、普通高校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入学资助项目政策
入学资助项目的资助范围与对象为中西部地区每年高考考入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的家庭经济困难新生。资助标准为:省内院校录取的新生每人500元,省外院校录取的新生每人1000元。申请办法为:符合条件学生填写申请表并附家庭经济困难证明材料到毕业高中或所在县(区)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部门申请。
六、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政策
发放对象是家庭经济困难的普通高校学生。主要用于解决在校期间的学费和住宿费问题,本专科生每人每年可申请不超过8000元的贷款;研究生每人每年可申请不超过12000元的贷款。学生在校期间的利息由财政全额贴息,毕业后的利息由学生和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共同负担。学生在校及毕业后3年期间为宽限期(只付息,不还本),宽限期后由学生和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按借款合同约定,按年度分期偿还贷款本息(最长20年)。
申请办法:填写《攀枝花市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表》,送乡(镇)或街道民政部门审核,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后,送高校或高中学校组织初评,并将初评通过的申请表及相关材料送县(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由县(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核实、审批并公示。通过后交经办银行发放贷款。
注:生源地贷款由于涉及银行资金,程序及材料都较多,请需申请的学生或家长先向户籍所在地县区教育局学生资助中心咨询更为妥当。
七、高校毕业生学费奖补政策
(一)省属高校学费奖补
在四川省属普通高校毕业到规定的省内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单位首次就业,并连续服务满三年以上(含三年)的大学毕业生,可享受学费奖补。奖补标准按实际缴纳的学费计算,但每学年不超过6000元的标准。
注:四川机电职业技术学院属于四川省属普通高校。
(二)市属高校学费奖补
攀枝花市属普通高校(目前仅攀枝花学院一所)毕业后到攀枝花市的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单位首次就业,并连续服务满三年以上(含三年)的大学毕业生可享受学费奖补。奖补标准按实际缴纳的学费计算,但每学年不超过5000元的标准。
符合以上两项学费奖补条件的毕业生应认真填写《省(市)属高校毕业生政府学费奖补申请表》,由就业单位签署意见后,连同相关补充资料,于每年8月31日前递交到就业所在地的县(区)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部门审核上报。
八、普通高等教育资助政策(略,此阶段资助工作由国家教育部、省教育厅直接管理,在普通高等学校执行,具体请咨询所在高校)
由于学生资助政策性强,项目多,有不明之处可咨询市、县区学生资助中心,咨询电话:
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3352628
东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2291506
西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5553478
仁和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3895022
米易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8176476
盐边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86574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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