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薛颖 本报记者 周翼
近年来,米易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秉承“公平正义、阳光仲裁”的工作理念,以关注民生、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为主线,规范办案程序,提高办案质量。
2015年至2018年,该院共接待来访群众7329人(次),处理劳动争议1471件,涉及劳动者2303人,涉及标的2273.39万元,裁决结案296件,调解、撤诉结案164件,法定审限内结案率为100%,全面推进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工作再上新台阶。
以柔性调解为举措
构建调解仲裁多元处理新格局
劳动人事争议“一裁两审”的问题,一度成为调解仲裁工作中的痛点、难点、堵点。米易县仲裁院打破固有的办案方式,以调解为先导,形成审前先调、边审边调、审后再调的“一案三调”模式,努力将调解工作贯穿于劳动人事争议处理的全过程,有效节约了当事人的经济和时间成本,化“争议”为“满意”,劳资双方“事了人和”。
在调解过程中,该院采用“换位思考”“缓和情绪”“协商处理”等柔性方式,及时有效化解矛盾,促使当事人达成协议,对于确实无调解可能的案件及时依法裁决,切实做到“程序合法、内容合法、结果合法”。建立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三位一体”的社会纠纷调解工作体系,充分发挥各级调解组织的作用,解决劳动争议调解力量不足的问题,加强协调联动,加大基层调解、行政调解劳动争议案件的力度。
“三位一体”的社会矛盾纠纷调解工作体系拓宽了劳动人事争议案件的调解渠道,既保障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又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目前,米易县在12个乡镇成立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委员会151个,调解员424人。2017年,米易县仲裁院获得“攀枝花市2017年多元化解工作先进集体”荣誉称号。
以裁审衔接为导向
增强仲裁和诉讼公信力
近年来,劳动争议案件数量不断攀升,许多案件都具有一定的群体性和社会敏感性。为统一裁审标准和尺度,保持案件处理过程中的相对一致性,米易县仲裁院通过召开联席会议、案例研讨、庭审观摩等方式与法院沟通协调,积极围绕受理范围、争议案件处理和法律适用等问题,力争“同案同裁同判”,确保法律适用的一致性,切实提升仲裁公信力,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
同时,通过建立统计分析数据共享和案件借阅制度,加强对争议案件处理情况的追踪。县仲裁院和县人民法院各指定1名联络员,负责日常协调联络工作,以便统计裁审结果,做到及时分析新情况,及时发现新问题,努力打造多角度、立体化、无缝隙的裁审衔接工作机制。
以标准化建设为抓手
提升服务水平和综合能力
作为首批被评为“全省劳动人事争议示范仲裁院”的单位,米易县仲裁院严格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标准化建设的通知》,一直把加强标准化建设作为提升部门形象、扩大人社工作社会影响力的重要举措。
近年来,该院紧贴当前劳动人事争议案件的特点规律,坚持从简化办案程序、优化举证质证环节、改进文书送达方式入手,进一步优化办案程序、拓展办案方式,不断提高办案效率。
该院还将劳动人事争议案件的受理通知书、答辩通知书、举证通知书、仲裁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通知书、案前调解建议表等开庭前的法律文书集中统一“打包”,一次性告知并送达双方当事人。
为进一步提升队伍服务和业务水平,该院积极参加四川省人社厅组织的业务培训,通过案例研讨和业务知识考试等多种形式,要求工作人员准确、熟练掌握有关的法律法规、政策文件、办事流程等。在答疑解惑时,要善于根据对方情况,巧妙地运用作对比、举例子等方式,将深奥复杂的法律用语和法律关系,用浅显易懂的语言表达出来,让群众听得懂、看得明、记得住,进一步提高群众满意度,构建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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