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枝花新闻 米易新闻 盐边新闻
地方网 > 四川 > 攀枝花市 > 攀枝花新闻 > 正文

讨债打死人 张某获重刑

来源:攀枝花日报 2011-07-27 18:39   https://www.yybnet.net/

案情介绍

2010年初,张某委托吴某购买枪支,吴某按要求买到一支手枪及三发子弹。张、吴二人在攀枝花某宾馆住宿期间,吴某将枪藏于入住的房间内。同年3月25日晚,在攀枝花市一家茶馆内,张某要求彭某(女,本案死者)返还借款时,与彭某发生争执,张、吴二人殴打了彭某。回到宾馆后,张某向吴某要枪,并携枪外出。期间,彭某与张某有电话联系,并相约见面。3月26日凌晨,张某与彭某在相约见面的地方,再次发生争吵,张某用枪将彭某打死。

判决结果

攀枝花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判决:被告人张某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犯非法持有枪支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法官点评

本案被告人张某与彭某发生经济纠纷后,不是寻求正当途径解决,而是采取暴力手段讨要欠款,最终用枪将彭某打死,其行为已触犯《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构成故意杀人罪。其非法持有枪支的行为,已触犯《刑法》第一百二十八条,构成非法持有枪支罪。结合本案,并分析当前发生的一些因经济纠纷引发的恶性刑事案件,我们发现这些案件的被告人法律意识淡薄,在解决经济纠纷时,不能采取正当途径和方式维护自身的合法利益,而是采取私力救济,甚至暴力手段,这往往造成被告人在维护自己合法权益的时候,因其行为触犯刑律而被追究刑事责任。法官提醒大家,在处理经济纠纷的时候,千万勿冲动,要采取合法的手段,通过正当途径维护自己合法权益。

(攀枝花市中级人民法院 李仕强)

新闻推荐

这位“的哥”真不错

本报讯(陈雯宏报道)“我昨天下午在车上捡到一个包包,因转过来时间有点晚,你们下班了,所以这才交来。”7月15日上午,攀枝花市佳源出租汽车公司川DT0485号出租车驾驶员肖林友走进公司办公室就说。工...

攀枝花新闻,新鲜有料。可以走尽是天涯,难以品尽是故乡。距离攀枝花再远也不是问题。世界很大,期待在此相遇。

相关新闻:
猜你喜欢:
评论:(讨债打死人 张某获重刑)
频道推荐
  • 渠县作家李明春作品《川乡传》 外文版权输出7国
  • 九思:五十岁出道的诗人
  • 达州银行南充支行被评为 南充市“2021年度普惠金融工作先进单位”
  • 集优势,补短板,提升全程机械化率 大竹:向国家级种业大县迈进
  • 达州:优化营商“软环境” 铸造发展“硬实力”
  • 热点阅读
    文牧野: 我一直追寻着真实与真诚... 王阳:《人世间》让人思考什么是活着... 国潮那么潮
    图文看点
    乡里乡亲
    张庭夫妇公司被认定传销 举报者:担心... 电影《花渡好时光》定档 回乡青年演... 从《少年》《下山》《踏山河》到《孤...
    热点排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