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紧接第一版)各位市委常委、政府副市长主动抓好各项责任制任务的落实,及时召开牵头部门和协办单位会议,研究制定具体落实各项责任制的措施和办法,协调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推动工作落实。前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现任市政协党组书记单荣加强对民族地区帮扶工程的监督检查,保证民心工程廉洁安全;进一步加强信访工作,完善信访事项举报受理办理机制,有效维护了群众的合法利益。前市委常委、副市长,现任市委副书记赵辉加强对国有企业“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严格执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着力解决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方面的突出问题,促使国有企业领导人员正确行使权力。市委常委、组织部长张祖芸进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积极推进全市干部人事工作科学化、民主化、制度化建设,着力抓好市、区(县)、乡(镇)换届工作,保证换届风清气正。前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王川红和现任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杨自力着力深化“小金库”专项治理;建立健全禁止公款出国(境)旅游长效机制,坚决制止以学习考察、招商引资等名义公款旅游特别是出国(境)旅游行为;着力推进政府非税收入执收单位管理,有效解决非税收入中存在的问题。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李群林充分发挥纪委组织协调全市反腐倡廉工作的主动性,着力在惩防体系构建、各专项工作推进、违纪违法案件查办和纪检监察机关干部队伍建设上狠下功夫,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顺利推进。前市委常委、市委秘书长邵革军深入推进“领导挂点、部门包村、干部帮户”活动,落实领导干部接访、下访等制度,领导干部工作作风进一步转变。市委常委、宣传部长沈钧深入推进廉政文化建设,注重发挥各级法纪教育基地作用,以理想信念教育和党性党风党纪教育为重点,多形式多途径对党员领导干部开展示范教育、警示教育和岗位廉政教育。
市政府各位副市长坚持部署业务工作的同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深入农村、社区、企业和各级职能部门调查研究,及时了解分管领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动态,对各方面业务工作完成情况和党风廉政建设情况一并进行监督检查,指导分管部门单位抓好各项任务的落实,对有问题苗头的管理对象及时开展诫勉谈话,督促把问题消灭在萌芽状态,预防违纪违法问题的发生。
二、精心组织,多措并举,反腐倡廉各项工作取得显著成效
认真贯彻中央《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和省委实施意见,紧紧围绕全市“四个倾力打造”发展战略,切实抓好今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各项任务的落实。
(一)强化督促检查,各项重大决策部署得到全面落实
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不断健全完善排查、分析、反馈、发布、处置风险工作机制,紧紧围绕中央和省委各项中心工作和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加强监督检查,确保了各项决策部署、各项政策措施落到实处。
1.切实加强对重点工作推进情况的监督检查。紧紧围绕科学发展主题和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主线,加强对推动科学发展、经济发展方式转变、耕地保护和节约用地、节能减排和生态环境保护、维护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等中央和省委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把发现问题、督促整改和建章立制有机结合起来,监督检查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水平不断提高。进一步健全了督查工作责任、工作协调、督查档案管理、量化考核评分等系列制度,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各项阶段重点工作稳步推进。加大打击私挖盗采力度和对矿产资源开发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了仁和区“3·10”非法采矿案件,对8名涉案的乡镇及相关部门领导干部给予停职或免职处理。加强对环境保护、节能减排、现代烟草农业生产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共组织开展检查182次,调查处理安全生产事故16起、较大交通事故4起。
2.切实加强对重点工程建设情况的监督检查。推行政府重大投资项目公示制,不断完善建设工程审批决策、工程变更和造价管理等相关制度,对政府投资重大项目立项、开工前同步进行廉政制度设计、廉政合同签订,试点推行“廉政保证金”制度。对全市164个中央扩大内需项目的资金管理使用、工程建设进度、工程质量等方面进行全面督察,对涉及林业、教育、卫生、电业等领域的重点项目进行了专项检查,实现项目全过程跟踪,确保项目建设迅速推进。积极探索重大项目派驻监察和定期不定期巡察制度,坚持对项目总投资在500—5000万元的工程建设项目进行滚动排查,确保了项目建设顺利进行和资金管理使用安全。
3.切实加强对重点领域和重点环节的监督检查。进一步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四项监督制度”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违反组织人事纪律的行为,匡正选人用人风气。深化招投标体制改革,建立和完善企业市场准入、施工企业确定、电子招标、部门监管等制度,加强对建设工程审批决策、工程变更、造价管理等环节的监管。完善政府采购管理运行机制,实施协议供货制度,推进统一的政府采购管理电子交易系统建设。截止目前,全市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政府采购共进行769宗,节约资金36061万元。
(二)拓展工作领域,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进一步完善
把惩防体系基本框架建设作为2011年反腐倡廉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着力加强反腐倡廉制度建设、稳步推进各项改革,源头治腐的体制机制得到进一步完善和强化。
1.加快推进惩防体系基本框架建设。认真总结前期试点工作经验,以构建组织领导体系、预防腐败体系、惩治腐败体系、检查考核体系“四大体系”和拒腐防变教育机制、权力运行监控机制、源头治理预防机制、纠风治乱长效机制、从严治腐惩戒机制“五大机制”为主要内容,在全市党政机关、重点领域和关键部位、公共事业单位、农村基层、城市社区、各类学校、国有企业、工业园区以及“两新”组织全面推进惩防体系基本框架构建工作。加快建立区(县)、市级部门构建惩防体系绩效测评制度,探索构建科技防控体系,初步形成了具有攀枝花特色的,科学和完整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基本框架。
2.加快推进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工作。紧紧围绕权力配置、使用、制约和“出轨”的及时纠治,按照“点—线—面”的工作布局,在全市机关全面推开了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工作。针对一些重点部门和关键岗位违纪违法案件时有发生的问题,深入排查廉政风险、加快完善配套制度,着力推进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各级各部门通过查找思想道德、岗位职责、业务流程、制度机制和外部环境等方面存在或可能存在的风险,有针对性的建立健全廉政告知机制、行为纠错机制和长效治本机制,加快构建前期预防、中期监控、后期处置“三道防线”,有效实现了预防腐败的“关口前移”。
3.加快推进各项体制机制改革。规范干部选拔任用提名制度,开展干部信息公开和“防止简单以票取人”重点突破项目试点工作,稳步推行差额选拔干部等制度;强化对拟提拔干部党风廉政情况考察,建立涉及干部选拔任用信访举报和案件查处沟通协调机制、违规选拔任用干部典型案例通报制度。完善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和预算管理制度,建立健全政府非税收入管理体系;推进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完善公务卡支付管理系统,规范公务卡支付流程,推动公务卡制度落实。规范健全司法公开、司法回避、司法问责等制度,大力推进执法信息化建设。完善公共资源配置、公共资产交易、公共产品生产领域市场运行机制,推进公共资源交易统一规范管理。加强金融企业外部监管和内控机制建设,完善反洗钱合作机制。
(三)强化作风建设,行政效率得到进一步提高
把“以人为本、执政为民”贯彻落实到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之中,深入推进干部作风建设,以优良的党风促政风带民风,凝聚起攻坚克难、推动发展的强大力量。
1.扎实开展作风建设活动。紧紧围绕密切联系群众这个核心,不断建立健全服务群众、联系群众和保障群众权益制度,大力弘扬理论联系实际、密切联系群众、批评和自我批评的优良作风,引导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自觉践行“四个特别”,进一步密切了党群、干群关系。切实加强对党的群众路线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督促领导干部执行定期接访、主动约访、带案下访和及时阅处群众来信来函制度,对群众反映的问题及时反馈、限时办结。认真落实有关促进科学发展的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评价规定,实行效能绩效考评制度,坚决纠正不切实际、不顾民力、不计长远的决策和乱铺摊子、乱上项目、劳民伤财的行为,对工作不用心、不用力、失职渎职的,严肃追究责任。
2.扎实开展机关效能建设。不断完善“两集中、两到位”工作机制,强化对行政权力运行流程的优化再造,进一步理顺部门之间和部门内部的职能关系。截止目前,市、区(县)两级6个政务服务中心共受理行政审批4004320件,办结4004370件,现场办结率为99.16%,按时办结率为100%,提前办结率为99.96%,群众满意率达100%。积极开展政务服务标准化试点工作,加快推进政府门户网站电子政务大厅建设,开通了网上申请、网上预约、网上实时咨询、网上审核、网上审批、并联审批、投诉举报、办事查询等在线服务项目。截止目前,共开展网上预审639项(件),受理169项(件),办结18项(件)。加快电子监察制度建设,改进明查暗访机制,深入推进“庸懒散”问题专项治理。深化民主评议基层站所、行风政风工作,开展了对市级单位及5个县区、钒钛产业园区专业服务对象满意度的调查测评和对公安、国土、环保等11个具有行政执法职能的部门政风行风建设专项测评工作。畅通“效能热线”,积极办理群众投诉。截至目前,已办理效能投诉40起,群众满意率达100%。
3.扎实开展纠风治乱工作。不断健全党委和政府主导的维护群众权益和化解社会矛盾机制,深入推进群众利益协调机制、诉求表达机制、矛盾调处机制、权益保障机制建设,重点解决好征地拆迁、住房保障、食品药品安全、环境保护、安全生产等方面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加快建立科学完善的征地补偿机制,切实解决在农村土地承包、流转、占补平衡等环节损害群众利益的问题,坚决制止违法违规强制征地拆迁行为。深入治理教育乱收费,查处6起教育乱收费行为。深入治理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全市医疗机构集中上网采购药品40918万元,占全市各医院用药总量的98.09%。加大对制售假冒伪劣食品药品行为打击力度,查处制售假劣药械案件32件,收缴罚没款13.91万元。强化市场价格监管,查处各类价格(收费)违法案件9件,查处违法所得80万元。认真开展拖欠农民工工资专项治理工作,为1774名农民工追回被拖欠工资1040.1万元。
(四)强化教育监督,拒腐防变能力进一步增强
把反腐倡廉宣传教育纳入全市宣传教育工作总体格局,以领导干部为重点,加强思想教育、强化监督管理,有力促进党员干部切实做到廉洁自律。
1.不断深化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坚持正反结合、内外有别、疏堵并举的原则,通过民主生活会、专题学习会、警示教育会、知识测试等形式,深入学习贯彻《党章》、《廉政准则》和换届纪律等相关要求,切实加强对党员干部的理想信念教育、权力观教育、党风党纪教育和法律法规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牢固树立马克思主义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坚持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切实做到为民、务实、清廉。深入推进纪委主要领导给下级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和部门负责同志上廉政党课、剖析典型案例、个别交心谈心等做法,对全市区(县)、部门、企事业单位1200多名领导干部进行集中警示教育,切实增强了广大党员干部拒腐防变和抵御风险的能力。
2.不断深化廉政文化建设工作。以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为契机,狠抓中央六部委《关于加强廉政文化建设的意见》贯彻落实工作,进一步推动廉政文化进机关、进学校、进企业、进社区、进农村、进家庭、进景区“七进”活动,积极营造社会倡廉尚廉的良好氛围。进一步加强廉政文化阵地建设,“金色攀枝花”展览馆被评为四川省首批廉政教育基地。积极推动廉政文化产品创作和传播,积极开展各类廉政文化活动,努力增强廉政文化作品的吸引力、感染力和影响力。
3.不断深化日常监督管理。认真贯彻党内监督条例,坚持党内监督与党外监督、专门机关监督与群众监督相结合,重视发挥新闻舆论的监督作用,加强对领导干部民主集中制执行情况的监督,加强对干部人事权、司法权、行政审批权和行政执法权等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权力行使的监督,加强纪检监察派驻机构对驻在部门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的监督。严格执行领导干部述职述廉、诫勉谈话、函询、罢免或撤换等制度,认真落实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防止权力失控、决策失误、行为失范。今年以来,全市领导干部述职述廉2764人(次),廉政谈话908人(次),诫勉谈话175人(次),函询385人(次),各级党委和纪委同下级党政主要负责人谈话683人(次)。坚决整治领导干部违规收受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问题,共有85名领导干部主动上交了无法拒收的礼金、商业预付卡80.91万元。加强审计监督,对14名县处级领导干部进行了离任和任期经济责任审计。
(五)加强案件查办,惩治腐败工作力度进一步加大
牢固树立“惩处腐败是成绩,教育挽救干部也是成绩”的工作理念,正确区分改革中因缺乏经验出现的失误和违纪违法的界线,实现了查处案件的政治效果、社会效果、法纪效果的有机统一。
1.强化信访举报。加强对网上举报箱、电话举报专线、信访绿色邮政的管理,健全网络举报、受理、信息收集和处置机制,落实举报人保护制度和举报有功人员奖励制度。今年以来,共受理群众信访举报1320件(次),初核线索351件。坚持抓早抓小,积极探索建立落实“三早”机制的有效途径,在党员干部出现违纪苗头时,采用发出询问函、诫勉督导通知书、信访“三书”、《廉政公开信》和进行诫勉督导谈话等形式,强化提醒防范。截止目前,对存在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和一般性轻微违纪问题的党员干部实施信访谈话87人(次),发放各类书面提醒通知101份。
2.强化案件查办。进一步加强办案保障机制建设,健全案件检查工作流程、案件检查主办人责任制、被调查对象权利义务告知等制度。严肃查办违纪违法案件,通过查办案件切实纠正和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问题,以工作实效为发展清障排阻,取信于民。截止目前,共立案125件136人,结案101件108人,给予党纪处分67人、政纪处分47人,其中县处级领导干部5人。不断强化查办和预防渎职侵权犯罪工作,目前共立案侦查渎职侵权犯罪案件7件7人。坚决维护党员干部的合法权利,为108名受到错告、诬告的党员干部澄清了是非。实行市带区(县)、区(县)促市、市区(县)联动的“办案一体化”工作模式,强化基层纪检监察工作的指导与考核。严格依纪依法安全文明办案,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在办案中未发生一起安全责任事故。
3.强化办案成果运用。坚持和完善“一案三报告”制度、“一案一剖析一建议”制度和重大案件“五个一”制度,加强典型案例剖析,总结教训,堵塞漏洞,完善制度,充分发挥查办案件的治本功能。强化纪检监察机关与司法机关、行政执法机关、有关行业和监管机构之间的协调配合,加强对行政执法部门和执法人员的预防职务犯罪教育,有效形成了共同预防职务犯罪的工作合力。
(六)高度关注民生,基层党风廉政建设进一步强化
把基层作为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反腐倡廉各项任务的关键,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责任,细化工作要求,督促各项工作任务全面落实。
1.深入推进基层党风廉政建设。以现代远程教育接收站点为重要平台,强化对农村党员干部进行党风廉政教育,认真贯彻落实《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若干规定(试行)》,积极推进农村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加快建立村民监督委员会制度,促进村级事务流程化管理,规范村级民主决策、民主管理。以乡(镇)为单位成立农村财务委托代理服务中心,严格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在城市社区推行集体资产管理、重大事项听证、群众评议监督等制度。落实社区财务双代管制度,实行社区房屋、场地出租“收支两条线”管理。严格执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等制度为重点,大力推行廉洁从业公开承诺制,加快构建综合监督机制。进一步落实《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党风廉政建设的意见》,强化对基建项目、招生录取、物资采购和内部财务规范化管理等重点领域和关键部位的监督管理。积极探索在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新社会组织开展反腐倡廉建设的途径和方法。
2.深入推进“六公开”。认真落实中央、省委有关党务公开工作要求,制定了《关于在党的基层组织全面实行党务公开的实施意见》,规范运作程序、加强分类指导、完善制度保障,在全市2585个基层党组织中全面推行党务公开工作。制定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六公开”工作推进权力公开透明运行的意见》,注重搞好统筹协调,将各种公开形式有机结合,形成工作合力,深入推进党务公开、政务公开、司法公开、厂务公开、村(居)务公开和公共企业事业单位办事公开。
3.深入推进民生工程建设。加强对重点民生工程项目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构建起了事前、事中、事后全程的资金监管体系,确保资金安全高效运行,有效的推进了民生工程建设。截止目前,攀枝花市十大民生工程的84个分项已有66个分项完成或超额完成全年目标任务,完成资金26.2亿元,进度达到99.6%。加大财政支农力度,年度落实各项政策性补贴14206万元。落实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年度累计支出城市低保金6217.61万元、农村低保金2710.32万元。深化城乡医疗救助制度,年度累计救助城市医疗人员6685人,发放医疗救助金581.74万元;累计救助农村医疗人员10659人,发放医疗救助金1208.94万元。落实农村义务教育“两免一补”及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免住宿费、城市义务教育免学杂费政策,年度落实“两免一补”补助资金9031.51万元,免除学杂费学生147880人,补助贫困家庭寄宿制学生21397人。加强对保障性住房建设的全程监管,督促落实保障性安居工程用地528亩,落实建设资金近10亿元。截止目前,全市2011年保障性安居工程已竣工3317套,建设进度居全省市(州)前列。
(七)强化专项治理,党员干部从政行为进一步规范
发扬艰苦奋斗的优良作风,带头厉行节约,切实把有限的资金和资源更多地用在发展经济、改善民生上,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1.深入开展公务用车专项治理。出台公务用车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意见,重点整治党政机关超编制、超标准配备公务用车及违规换车、借车、摊派款项购车、豪华装饰和公车私用等问题,共清理超标车辆201台、违规借用车辆27台。截止目前,相关单位已按照有关要求整改落实完毕。
2.深入开展“小金库”专项治理。印发《攀枝花市2011年“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检查行政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共129个,检查处理“小金库”3个,涉及金额635392.76元。截止目前,相关单位已按照有关要求整改落实完毕。
3.深入开展商业贿赂专项治理。严格依法查办商业贿赂案件,稳步推进市场诚信体系建设,不断深化体制机制改革,进一步强化市场监管、规范企业行为。全年共查处商业贿赂案件48件49人,挽回经济损失1055万元。
4.深入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围绕国土资源、交通运输、水利、住房建设等重点领域开展了集中检查,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得到省治工领导小组的好评。加大对失信行为的惩戒力度,严肃查处了2起招标投标中弄虚作假案件、2起借牌投标案件和2起工程质量问题案件。
5.深入开展庆典、研讨会、论坛清理。制发《攀枝花市清理和规范庆典、研讨会、论坛活动工作方案》,对2011年全市举办和拟举办的庆典、研讨会、论坛活动进行了全面清理,对清理出的16个举办和拟举办活动项目,按规定撤销10个、保留6个,节约资金95万元。
6.深入开展其他专项治理工作。认真落实《关于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和《关于对配偶子女均已移居国(境)外的国家工作人员加强管理的暂行规定》,完善配套制度,强化工作措施,督促领导干部按规定如实报告有关内容。继续开展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制止奢侈浪费工作,建立健全禁止公款出国(境)旅游长效机制。认真执行关于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严格公务接待经费预算管理。继续控制党政机关楼堂馆所建设,严肃查处违规行为。
三、强化学习,率先垂范,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得到全面落实
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和第十七届中纪委六次全会精神,坚定理想信念,加强道德修养,做廉政勤政的模范者、宣传者和执行者。
(一)学习宣传《廉政准则》,增强廉洁意识
将学习贯彻《廉政准则》摆上市委、市政府重要议事日程,结合实际制定下发了《关于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的通知》,要求各级各部门切实加强以贯彻执行《廉政准则》为重点的党风廉政建设相关法规条例、文件、会议精神的传达和学习。将《廉政准则》学习贯彻工作纳入理论中心学习组、班子民主生活会以及党校、行政学院和干部培训机构教学计划,采取办培训研讨班、上廉政党课、任前廉政谈话等形式,组织全市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系统学、深入学、反复学。注重加大宣传力度,充分运用广播、电视、网络、报刊、宣传栏、手机短信等各种宣传载体,积极营造良好舆论氛围。建立相配套的考核办法,将《廉政准则》的学习贯彻情况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把考核结果作为干部评先选优、提拔任用、奖优罚劣的重要依据,保证《廉政准则》的贯彻执行。
(二)规范权力运行,充分接受监督
市委、市政府领导班子及成员认真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正确处理好个人与集体、少数与多数、局部与全局、民主与集中、决策与执行的关系。始终坚持“三重一大”事项集体研究决定,个人或少数人不擅自决定重大问题;涉及重点工程和专项资金使用问题,严格执行会议决定,不随意变更。认真贯彻执行“5个一律、17个不准和5个严禁”的换届纪律要求,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和程序进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积极构建公道正派、崇尚实干、注重实绩的选人用人机制,干部工作的科学化、民主化、制度化水平有了新提高。认真开展民主生活会,搞好批评与自我批评,深入查找不足,加强整改落实,切实增强党内生活原则。积极支持人大、政协和人民团体依法依章程开展活动,主动接受人大法律监督、政协民主监督和党内外群众监督,充分保障党内外群众民主权力,不断扩大群众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监督权。
(三)率先垂范作表率,严格自我约束
市委、市政府领导班子及成员始终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率先垂范、以身作则,带头贯彻执行中央、省委党风廉政建设相关要求,自觉加强党性修养,严格自我约束,模范遵守“四大纪律八项要求”和《廉政准则》各项规定。牢固树立正确的人身观、世界观、价值观和科学的政绩观,自觉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厉,秉公用权,公私分明,洁身自好,廉洁从政。认真履行收入申报和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坚决抵制跑官要官、收受钱物,不违规经商办企业、不参与赌博、不插手工程建设招投标、不干预执纪执法机关公正执纪执法;严格要求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带头遵纪守法,始终保持勤政廉洁、务实为民的政治本色和良好工作作风,年度内市委、市政府领导班子及成员无违规违纪问题。
在全市上下共同努力下,全市2011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了可喜成绩。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的认识到工作中还存在一些不足,主要是:一些损害群众利益的问题还没有得到完全有效解决;一些部门和单位办事效率还不高,机关作风方面还存在一些问题;源头治理基础还需进一步夯实,探索预防腐败工作的新途径新举措力度还需进一步加大等。市委、市政府将采取切实有力的措施,进一步加强全市党风廉政和反腐败工作,为推动“四个倾力打造”、构建“中国钒钛之都、阳光花城、四川南向门户”、建设“幸福攀枝花”发展战略提供坚强的政治保证、纪律保证、作风保证。
新闻推荐
本报讯(记者董彦)12月16日,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培训会在攀枝花会展中心举行。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主任谢道全指出,人大代表要不忘人民群众的重托,不辱使命,不负市委、市人大的期望,树立起...
攀枝花新闻,弘扬社会正气。除了新闻,我们还传播幸福和美好!因为热爱所以付出,光阴流水,不变的是攀枝花这个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