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秦勇)6月7日,记者从攀枝花市住房保障工作办公室获悉,攀枝花市住建局、监察局、民政局联合制定《攀枝花市廉租住房实物配租申请、审批程序》,降低了廉租房申请条件,扩大了保障范围,将保障对象由原先的城镇低保家庭扩大到城镇低收入家庭,廉租房申请标准由家庭人均收入330元放宽至660元。
自2007年攀枝花实施廉租住房实物配租以来,共向3000多户城镇最低收入家庭提供了廉租住房。根据申请、审批程序,申请廉租住房实物配租的家庭,可以是城镇最低收入家庭,也可以是城镇低收入家庭。同时,要符合申请家庭无住房或现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5平方米;家庭人均收入低于攀枝花现行城市低收入标准等条件。
程序进一步细化了攀枝花廉租住房申请、审核、分配、监督等有关工作流程。符合廉租住房保障条件的孤、老、病、残等特殊困难群体将优先分配,符合廉租住房保障条件的对象,只能享受货币补贴、实物配租两种保障方式的一种,不得同时享受。其中,低层楼房优先安排给有肢体残疾、视力残疾、重脑血栓、重脑出血等人员的家庭;其余楼层由申请家庭通过摇号方式确定房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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