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实习记者 张雨)日前,攀枝花市政府审议通过《攀枝花市公共资源交易保证金集中统一管理规定(试行)》,该规定于2013年11月1日开始执行。
据了解,攀枝花市内政府投资的建设工程招投标、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招拍挂、探矿权采矿权招拍挂、政府采购及国有资产项目转让等将产生的公共资源交易保证金,都必须按照“集中收取、统一管理、分步实施、全面到位”的原则,实行“统一收取、统一退还”,并由市财政局对保证金专户统一进行监督管理。同时,成立攀枝花市公共资源交易保证金统一管理委员会,主要负责制定保证金集中统一管理办法、协调保证金集中统一收取中的各类问题等。统管委下设办公室,主要负责承担统管委日常工作。
新闻推荐
本报讯(记者张通)11月1日,在攀枝花最大的保障性住房小区“阳光家园”,居民们围在小区阅报栏前阅览各级党报。攀枝花市创新党报党刊发行模式,通过在保障性住房小区安装阅报栏等方式,让群众不出社区就可...
攀枝花新闻,新鲜有料。可以走尽是天涯,难以品尽是故乡。距离攀枝花再远也不是问题。世界很大,期待在此相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