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张通)近日,攀枝花市出台《关于健全城乡困难群众临时生活救助制度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将救助标准从原来的每人每年不超过1500元提高到每人每年不超过3000元。
根据《意见》,救助范围为因临时性或突发性原因造成基本生活出现暂时困难,急需救助的城乡低保家庭、低收入家庭,以及市、县(区)政府认定的其他特殊困难人员。《意见》还对申请程序进行了简化,对救助资金需求紧急的申请对象,县(区)民政部门可直接审批或授权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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