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施工领域建立欠薪处理责任制
落实在建设施工领域由属地政府总体牵头、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综合牵头、项目主管部门分别牵头、有关部门协作配合的农民工欠薪处理责任机制
对因工作不力、监管和处理责任不落实而引发重大群体事件或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欠薪案件,将严格按规定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本报讯(记者 秦勇)1月9日,攀枝花农民工赵璧清因欠薪问题来到了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保障监察大队。该起欠薪案件涉及56名农民工,欠薪50万元,按攀枝花日前出台的《关于贯彻落实建设施工领域欠薪处理责任制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赵璧清在工作人员指引下前往西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处理。
目前,攀枝花各行业特别是建设施工领域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仍未从根本上得到缓解。攀枝花出台《意见》,落实在建设施工领域由属地政府总体牵头、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综合牵头、项目主管部门分别牵头、有关部门协作配合的农民工欠薪处理责任机制,从源头上解决建设施工领域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
具体而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接受涉及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的举报投诉,依法受理并查处职权范围内和符合立案条件的工资拖欠案件;建设施工项目主管部门督促所管项目落实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制度、劳务用工实名制度、工资支付“一卡通”等制度,构建施工企业工资支付信用信息系统,定期向社会公布信用信息;公安部门负责依法查处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等违法犯罪案件,严打欠薪逃匿、转移财产、销毁证据、暴力抗法等恶意欠薪行为,依法处理企业唆使农民工恶意滋事等;工商、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等部门负责按照有关规定对恶意欠薪情节严重的企业依法责令停业整顿,降低或取消建筑施工企业资质,直至吊销营业执照等;司法行政部门负责指导法律服务机构和法律援助机构,为农民工提供法律服务和援助。
同时,攀枝花市政府将建立欠薪处理责任追究制度,对因工作不力、监管和处理责任不落实而引发重大群体事件或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欠薪案件,将严格按规定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解决建筑领域的欠薪,既要有政府作为,企业也必须有所作为。《意见》要求,各类建设单位和工程总承包企业必须按照合同约定按期拨付工程款,并督促劳务分包企业按月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
建筑劳务分包企业收到工程款后应优先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建设单位或工程总承包企业未按合同约定与建设工程劳务分包企业结清工程款而拖欠农民工工资的,由建设单位或工程总承包企业先行垫付拖欠工资。
工程总承包企业违反规定发包、分包给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或个人致使农民工工资拖欠的,由工程总承包企业承担欠薪清偿责任。
工程发包企业与工程承包企业存在工程款纠纷致使农民工工资被拖欠的,由工程发包企业先行垫付,或使用发包企业缴纳的工资保证金先行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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