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以来,广西人班某和韦某、重庆人向某先后加入假冒“天津天狮集团”的传销组织,该传销组织要求以缴纳费用的方式获得加入资格,并按照高级经理、经理、业务主任、业务代表、业务员的顺序组成5层级,以发展人员的数量作为计酬返利依据,引诱、胁迫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
2015年4月,3人伙同何某等10余人,在攀枝花市东区木棉路、向阳村等地租下5套民房,开设5个“家”,开展传销活动。班某、何某等人为业务代表或业务主任,轮流管理“家”里一切事务,其余成员为业务代表或业务员,负责发展、看管新人。
从2015年4月底至9月初,班某等人以可以帮人介绍对象和找工作为由,将陈某、伍某、刘某等多人诱骗至出租房,非法限制其人身自由长达数日至数月,并以缴纳会员费参与分成的方式强迫其加入传销组织。至案发时,5个“家”的人数达30人以上,这些人员来自全国各地。
东区法院审理后判决,被告人班某犯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和非法拘禁罪,决定执行有期徒刑1年,处罚金人民币2000元;被告人韦某犯非法拘禁罪,判处有期徒刑8个月;被告人向某犯非法拘禁罪,判处有期徒刑7个月,缓刑1年。
新闻推荐
本报讯(记者王南桢)近日,市教育体育局在市实验学校组织开展了2017年全市中等职业教育信息技术专题培训,全市8所中职学校近300人参加。培训现场,国家“互联网+”行动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教育...
攀枝花新闻,新鲜有料。可以走尽是天涯,难以品尽是故乡。距离攀枝花再远也不是问题。世界很大,期待在此相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