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院受理的冯作良等申请执行王海洋、芦山县雅韵茶场合伙纠纷二案(案号:(2012)盐边执字第85号、86号),在执行过程中查明,被执行人王海洋在攀枝花龙蟒煤业有限责任公司拥有1%的股权,无其他财产可供执行,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四十六条的规定,我院将依法对王海洋在攀枝花龙蟒煤业有限责任公司1%的股权进行公开竞卖,有意购买者请于2012年8月11日前到盐边县法院报名。
特此公告
2012年7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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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边新闻,新鲜有料。可以走尽是天涯,难以品尽是故乡。距离盐边县再远也不是问题。世界很大,期待在此相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