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苏安静文/图
“参加新农合真好,治病有报销。”不久前,盐边县桐子林镇木撒拉村老王岩组村民孙红梅从县农合中心领到治病报销的2316元。今年46岁的孙红梅,因患有胆结石住院治疗,花费7000余元。出院结算时,按规定她可以通过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报销2316元。她说,虽然补偿金额有限,但实实在在地降低了她的就医支出。
求医问药,是普通百姓的民生大计。近年来,市委、市政府从百姓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出发,倾力编织医疗保障安全网,温暖了百姓心田。
“合作医疗,
农民治病有保障”
“要不是新农合中心的帮助,不知自己的病要拖到什么时候才能治。”这是村民宋小臣的肺腑之言。宋小臣今年50多岁,是盐边县惠民乡水库村二组村民。2008年,他参加了新农合。2009年,他生病住院花了8000多元,报销了2000多元。其实在攀枝花市,像孙红梅、宋小臣一样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而得到实惠的人还有很多。
市卫生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自2006年在攀枝花市部分区(县)实施以来,经政府引导、群众参与、互助共济,缓解了农民看病贵、看病难的问题。2012年,攀枝花市将加快健全全民医保体系,城镇职工医保、城镇居民医保、新农合三项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稳定在95%以上,最高支付限额不低于10万元,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补助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240元以上,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支付比例达到70%和75%左右。
“城镇居民医保,
让我们感到温暖”
“有了医保,心里踏实多了。”近日,市民杨先生在接受采访时如是说。
杨先生患有尿毒症,高昂的医疗费用像一座大山压得他透不过气,加之患病后无法工作,失去经济来源,生活到了难以为继的地步,一度产生了放弃治疗的念头。
2007年,攀枝花市开始试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这让久病当中的杨先生看到了希望。前年初,杨先生在社区办理了参保手续,此后开始享受医保报销待遇。去年,他进行了器官移植,按照新的医保政策规定,尿毒症患者透析、器官移植患者的抗排异治疗,在门诊发生的医疗费用按住院标准报销。有了医疗保障,杨先生增强了与病魔抗争的信心,如今他生活稳定,态度乐观。
“从体弱的老年人,到只有几岁的幼儿,近年来,全市不少城镇非从业居民参加了城镇居民医保,这为低收入家庭尤其是生活困难群体解除了后顾之忧。”市医保局常务副局长谢仲清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作为一项重要的民生工程,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在攀枝花市实施三年多来,为广大群众构筑起了一道医疗保障安全网。
市医保局资料显示: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启动以来,全市已有26万居民参保,范围覆盖了低收入人群、残疾人以及学生等,其中低保对象、残疾人、低收入家庭中的老年人等特殊困难群体达到2万多人。到目前已有38万人次享受了普通门诊统筹待遇,并有10万余人次享受了住院医疗费报销待遇,居民医保统筹基金支付2.3亿元。
建立医保体系
参保人数达68万人
“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不断完善医保体系,为人民群众构筑起医疗保障安全网,体现了市委、市政府的民本理念,也是市委、市政府为老百姓办的一件好事、实事。
这些年来,为了让群众享受病有所医的社会保障,攀枝花市医保相关部门不断创新、亮点频现。
2001年—2008年,攀枝花市先后建立了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城镇灵活就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开展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工作,启动了农民工医疗保险,开展了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工作,出台大学生基本医疗保险政策。
2008年—2009年,攀枝花市在全省率先建立了定点、限额、包干和网络前台结算管理,实行了分段按比例报销的居民医保普通门诊统筹制度,并结合实际调整了普通门诊报销比例和最高支付限额。为了解决破产企业退休人员参加城镇职工医疗保险问题,攀枝花市将1万多名未参加医疗保险的退休人员纳入了城镇职工医疗保险体系,彻底解决了攀枝花市原国有、集体关闭破产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医疗保障问题。
五年间,攀枝花市通过对医疗保险政策的不断调整和完善,参保人员的医疗保险待遇水平逐步提高。从市医保局提供的资料显示,2006年底,全市城镇基本医保参保人员仅31.5万人,而2012年,全市参保人员达到68.1万人。五年间,参保人数增加了36.6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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