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攀枝花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第3、4、8、12、13、14号审议意见及“一府两院”办理情况(摘登)

来源:攀枝花日报 2013-06-29 06:32   https://www.yybnet.net/

2013年6月25日在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上

一、关于全市法院刑事审判工作的审议意见(2012年6月27日市九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审议)

(一)努力加强刑事审判队伍建设。

(二)进一步提升刑事审判工作质量。

(三)着力加强刑事被害人司法救助工作。

市中级人民法院办理情况

(一)第一条审议意见办理情况

大力加强刑事法官队伍建设,扎实推进教育培训工作,进一步完善司法考试奖励机制。全面启动“后起之秀”培养计划,推行资深法官帮带年轻法官的导师制度。积极开展庭审评查活动,强化岗位练兵。依法保障法官的职业地位,增强法官职业尊荣感。积极争取上级审判机关和地方有关部门的支持,保障审判机关的办案经费和物质装备。逐步提高法官职级福利待遇,缓解人才流失严重、案多人少的矛盾。

(二)第二条审议意见办理情况

一是牢固树立教育和惩罚相结合的司法理念,正确执行“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积极推动刑事调解、和解工作,充分保障诉讼参与人的合法权益。二是强化案件评查制度,构建案件质量监督长效机制,建立审判质量监控体系,不断完善和创新案件质量评查工作,实现案件质量评查工作制度化、规范化。三是认真开展量刑规范化工作,进一步规范刑罚裁量权,贯彻落实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增强量刑的公开性,实现量刑均衡,维护司法公正,切实做到量刑科学化。四是加强对基层法院刑事审判工作的业务指导,以确保辖区内刑罚的统一,努力提高审判质效。

(三)第三条审议意见办理情况

严格依据2009年中央八部委联合发布的《关于开展刑事被害人救助工作的若干意见》与《攀枝花市市级司法救助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试行)》,依法规范救助对象、救助范围、救助方式、衔接工作等内容。综合考虑刑事被害人遭受犯罪侵害所造成的实际损害后果、家庭经济状况、维持当地基本生活水平所必需的最低支出等因素,积极探索建立多方参与的救助格局和多元化的救助模式。畅通资金筹集渠道,通过财政拨款、社会各界捐资等方式确保资金到位,帮助被害人解决基本生活面临的困难。

二、关于全市检察机关公诉工作的审议意见(2012年6月27日市九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审议)

(一)努力加强公诉队伍建设。

(二)着力加大诉讼监督力度。

(三)进一步提升公诉工作质量。

市人民检察院办理情况

(一)第一条审议意见办理情况

一是加强思想政治教育,端正执法理念。二是广泛开展岗位练兵,提高执法素能。在全市范围积极开展法律文书制作、论文写作、论辩竞赛和考核庭、观摩庭、评议庭等多种形式的岗位练兵活动,着力提高公诉人的举证能力、论辩能力、应变能力、引导庭审能力,全面提升公诉人业务技能;通过课题承担、理论研讨等方式,进一步提高公诉人员的理论研究能力。三是多措并举,优化资源配置。合理调配检察机关内部人力资源,拓宽外部进人渠道,充实执法办案力量。四是深化公诉见习,培养优秀检察人才。加大见习规模,拓宽见习方式,有效提高公诉人职业能力和业务素养。五是健全保障机制,稳定公诉队伍。出台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干警工作的主动性和积极性。改善职级待遇,将区县院公诉科长提拔为副科级领导实职兼任检委会专职委员。选拔了一批优秀的中青年干警进入中层领导管理岗位,用事业留住优秀人才。

(二)第二条审议意见办理情况

一是进一步加强沟通协调,改善监督环境,增强监督实效。加强内部协作配合,建立业务部门之间情况通报、信息共享、线索移送、办结反馈制度,形成监督合力。加强与法院、公安机关的沟通协调,统一执法标准,完善了提前介入引导侦查取证、简易程序案件办理、检察长列席审判委员会等一系列制度,使诉讼监督工作常态化、规范化。二是进一步开展以纠漏追诉、规范执法行为为重点的侦查监督活动。建立“另案处理”案件台帐和跟踪监督表,构建定期检查和跟踪督办机制,做到全程、全面监督。三是进一步完善以抗诉为重点的多元化刑事审判监督格局。对确有错误、确有纠正必要的生效裁判坚决行使抗诉权,不断提高抗诉改判率,增强监督实效。综合运用纠正违法行为意见书、检察建议书、检察长列席审委会等方式,及时监督纠正审判机关、审判人员在诉讼活动中的违法情形和违法行为。全面推行简易程序派员出庭,实现对全部刑事案件审判活动的完整监督。

(三)第三条审议意见办理情况

一是贯彻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化解社会矛盾。完善轻微刑事案件快速办理机制,依法从宽处理因亲友、邻里以及同学同事间纠纷引发的轻微刑事案件。二是加强风险评估和释法说理,维护社会稳定。全面推行执法办案风险评估预警机制,切实做到风险早预警,预警有预案,矛盾早化解。建立执法办案风险评估和释法说理工作对接机制,积极提高公诉案件法律文书的说理性内容和水平,对不起诉、不抗诉等风险易发阶段重点开展释法说理,通过释法说理消除误解,息诉罢访。三是建立调查研判机制,服务社会管理。加强对辖区内典型案件、多发案件、造成社会影响的群体性案件的调查研究,及时向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提出完善制度、加强管理的建议。四是完善案件质量保障机制。制定了《攀枝花市人民检察院案件流程管理实施办法(试行)》,对案件管理工作、流程管理事项等内容作了明确,并对流程监控办案期限的预警机制进行了规定。五是加强沟通协调,共同确保案件质量。加强与公安、法院、司法行政部门的协作配合,通过建立案件通报、联席例会、专题研讨等沟通机制,共同解决影响案件质量的普遍性、规律性、顽固性问题,推动执法办案质量不断提高。

三、关于攀枝花市水利工作情况的审议意见(2012年8月29日市九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审议)

(一)进一步加大水利规划实施的力度。

(二)加大高效节水灌溉农业和小微型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力度。

(三)加大攀枝花市过境河流特别是金沙江水资源利用科学论证工作,解决旱区水资源严重匮乏和农村集镇供水的问题。

(四)不断创新完善水利管理体制,建立事权清晰、分工明确、行为规范、运转协调的水资源管理机制,实现城乡水务一体化管理,真正形成“一龙治水”的格局。

(五)加大节约用水的宣传力度,提高民众节约用水的意识。

市人民政府办理情况

(一)第一条审议意见办理情况

加快推进水利改革发展,对已进入“十二五”规划的项目,加强与省级相关部门的联系对接,按计划完成了重点水利项目的前期工作,加快落地项目实施进度,强化水利工程质量管理和资金管理,基本建成大竹河水库,按期开工了米易马鞍山水库和西区梅子箐水库(扩建)工程;观音岩引水工程前期工作正在加紧推进;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和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建设全面提速,提前完成了原规划目标任务。启动和修编了攀枝花市水资源综合利用、雅砻江流域综合治理、水土保持、城市建成区给排水、“五小水利”、边远地区水利、全市水资源中长期开发利用等7个规划。加紧推进藤桥河引水工程前期工作和金沙江提水项目的方案比较工作。目前攀枝花市水利列入全国、全省各类“规划盘子”的储备项目资金近100亿元。近几年将强力推进星秀坪水库、麻晃引水工程、悬麻箐水库、栗树湾水库等10余处重点骨干水源工程的规划建设,持续保持水利重点项目建设“大干快上”的良好态势。

(二)第二条审议意见办理情况

高度重视高效节水灌溉农业的发展,大力推广普及管道输水、喷灌、微灌等高效节水灌溉技术,促进现代农业发展。2012年,米易、盐边和仁和3个国家高效节水灌溉项目相继实施,下一步将重点抓好组织领导、责任考核、协调配合、宣传动员等工作。在项目的建设及管理中推行“六卡”制,项目实施坚持群众的主体地位,即群众自主决策、自主实施、自主监管。明晰产权,落实管理主体,建立健全管理制度,确保工程产权明晰、责任明确、管护到位,建立起长效运行管理机制。对小微型水利工程的建设,将印发“进一步加快‘五小水利\’工程建设的意见”,出台以奖代补政策和制定社会参与兴水优惠政策,鼓励社会资金参与小微型工程建设,通过明晰工程产权等方式,调动群众、业主和社会多方投入,共同推进工程的快速发展。加强对已建成“五小水利”工程的管护,做到“建一处、发挥效益一处”,确保工程永续利用。

(三)第三条审议意见办理情况

2012年,攀枝花市实施了3个太阳能发电提灌示范项目,用于解决干热河谷生态修复治理和缺水农村地区的供水,目前均已建成并投入运行,效果良好。下一步将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逐步推广,并积极争取国家支持。对仁和区平地镇、大龙潭乡、太平乡、钒钛产业园区、盐边县红格镇等几个老旱区拟通过实施金沙江提水工程,解决旱区水资源严重匮乏的问题,先试验后推广。

(四)第四条审议意见办理情况

一是深化水务体制改革,进一步理顺水务一体化机制。二是推进水资源管理体制改革,强化城乡水资源统一管理。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探索财政对农业灌排工程运行管理费用补助政策,促进农业节约用水,降低农民水费支出,保障灌排工程良性运行。三是出台了关于加强基层水利服务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建起职能明确、布局合理、队伍精干、服务到位的基层水利服务体系,全面提高水利管理水平和基层水利服务能力。四是建立起水资源管理责任制和目标考核制度,强力推进水资源管理制度的全面实施。

(五)第五条审议意见办理情况

一是充分利用每年“3·22”世界水日及中国水周,“6·5”世界环境日广场宣传活动、环保世纪行、“12·4”法制宣传日等,采取形式多样的节约用水和水资源管理法律法规政策宣传。二是利用全市水利工作会、水政水资源工作会等时机,传达国家、省方针政策,抓好节水行业宣传。三是结合水资源管理日常监督检查工作,送法送政策到企业、下基层。四是节水宣传注重“四个面向”,面向各级政府机关和学校、面向水务系统广大干部职工、面向广大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面向各大企业,突出增强民众节约用水意识,形成自觉节水、惜水、保护水的良好氛围。

四、关于2012年全市民生工程完成情况的审议意见(2012年12月24日市九届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审议)

(一)抓紧做好未竣工工程的收尾工作,推动项目尽早完成。

(二)进一步落实国家和省的各项惠民政策,逐年增加民生工程资金投入。

(三)提前谋化,选准选好年度民生工程项目。

(四)坚持高标准、高质量地实施各项民生工程,完善项目建设、使用、管养相统一的制度体系。

(五)着力缓解主城区拥堵状况,积极推进养老、医疗、失业、工伤和生育保险“五险合一”,进一步完善公共体育设施,切实解决非灌区人畜饮水问题。

市人民政府办理情况

(一)第一条审议意见办理情况

市政府对2012年民生工程中所有基建类工程项目逐一进行了梳理,加大了现场检查和建设后期的跟踪力度,认真做好2012年民生工程相关收尾验收工作。截止到2012年12月底,攀枝花市民生工程10个大项103个分项的目标任务全部圆满完成。

(二)第二条审议意见办理情况

一是积极采取政府项目规划、政策扶持、以奖代补、贴息、配套、担保等形式,鼓励和吸引企业、社会组织、个人资金投入民生工程,形成了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的多渠道筹资模式。二是通过强化民生工程的社会舆论引导,使广大群众和社会各界广泛参与、支持民生工程实施,继而为民间资金参与民生项目建设营造了良好的社会氛围。攀枝花市2013年民生工程项目资金全年安排预计35.8亿元,比2012年资金预算31.6亿元增长13.3%,其中:市级2.8亿元、县(区)6.9亿元、上级补助8.7亿元、其他资金17.4亿元。

(三)第三条审议意见办理情况

2012年11月下旬,市政府发出通知要求市级各部门和各县(区)精心挑选民生工程项目,建立民生工程备选项目库,严肃负责地提出本地区、本部门承担的民生工程项目方案。市政府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2013年民生工程项目征集活动,着重选取了攀枝花市群众普遍关注、反映强烈,迫切希望市委、市政府解决的交通拥堵问题列入民生工程十大项目中的“道路通畅工程”予以实施。

(四)第四条审议意见办理情况

始终坚持高标准、高质量地实施各项民生工程,加强质量监管,打造精品工程。继续实行和完善项目建设、监理、设计、施工、开发五位一体的质量安全保证机制,强化工程质量安全监督,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规定进行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和验收,加大对建筑材料、隐蔽工程等重要环节的抽查、检查,并向社会公布检查验收结果,接受广大人民群众的监督。

(五)第五条审议意见办理情况

2013年,攀枝花市继续推进以“就业促进、扶贫解困、教育助学、社会保障、医疗卫生、百姓安居、道路通畅、民生基础设施、生态环境、文化体育”为主要内容的民生工程,共10个大项、118个分项。1.缓解城市交通拥堵。认真编制了人大转盘至良友路段交通改善方案,今年市政府计划在北京华联、临江路工行大楼、良友原交警二大队路口、川剧团路口、公园路口、机场路口等地段新建6处行人过街设施,同时组织实施金瓯广场、中国移动地段公交专用道和出租车停靠点改造工程。2.积极推进“五险合一”。自2008年“金保工程”启动以来,市政府已在全市组织实施了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五险合一”征缴模式,各项社会保险在参保扩面工作上成绩显著,走在了全省前列。将“建立统筹城乡一体的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和“积极探索建立统筹城乡一体的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两项工作纳入了2013年度“急难险重”目标任务项目予以推进。3.完善公共体育设施。一是实行体育场馆免费开放,为市民就近就地开展健身活动提供便利。二是投放安装全民健身路径,全市社区总数与全民健身路径总数比例约为1:3.5。2013年,市政府将投入80万元安装全民健身路径。三是加大全民健身设施的维修力度,将投入资金对部分损坏或过期的全民健身路径进行维修和更换。4.解决非灌区人畜饮水问题。截至2012年底,已解决攀枝花市农村12.8万人和1.6万名农村学校师生饮水不安全问题。2013年,市政府继续实施农村人饮安全民生工程任务4万人。

五、关于全市服务业发展工作情况的审议意见(2012年12月24日市九届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审议)

(一)进一步明确服务业办的职责职能,落实机构改革核定的人员编制,切实解决服务业发展的组织保障问题。

(二)继续加大对服务业发展的扶持,逐年提高服务业引导资金的投入,推进服务业的持续快速发展。

市人民政府办理情况

(一)第一条审议意见办理情况

高度重视服务业发展工作,2011年即成立了以市长为组长、分管副市长为副组长的攀枝花市服务业发展领导小组,明确了职责职能,同时进一步明确了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的职责。在落实机构改革核定的人员编制,切实解决服务业发展的组织保障问题方面,目前正在研究中。

(二)第二条审议意见办理情况

在继续加大对服务业发展的扶持方面,近三年共向上争取服务业项目资金近1000万元。市级服务业引导资金每年对服务业项目进行支持,从2008年至今共投入市级服务业引导资金约2500万元。在逐年提高服务业引导资金的投入,推进服务业持续快速发展方面,从2009年至2013年,市财政每年按20%的标准增长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2013年是20%增长机制的最后一年,下一步的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增长机制目前正在研究中。

六、关于攀枝花市社区文化建设情况的审议意见(2012年12月24日市九届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审议)

(一)加大社区文化建设中政府统筹和部门协调力度。

(二)切实保障有关法规政策落实到位,进一步为社区文化建设提供必要条件。

(三)加强社区文化指导机构和队伍建设。

市人民政府办理情况

(一)第一条审议意见办理情况

成立了攀枝花市公共文化服务体系运行管理领导小组,具体承担负责协调、指导、检查、考核、培训等相关工作。在下一步的工作中由市公共文化服务体系运行管理领导小组定期召开会议,讨论研究近期社区文化建设相关问题,以及社区文化建设的相关资源配置、政策支持等问题,听取各县区开展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结合阳光花城打造和新农村建设,加大力度推进社区环境文化建设。将在炳三区规控范围内规划建设好龙江明珠、阳城龙庭、金海世纪城、阳城金海、海德堡1380等四处社区服务用房;计划扩建大渡口街道东方红社区、光明社区、金福社区,瓜子坪街道新民路社区、天骄名城安置小区,炳草岗街道二街坊社区;今年计划投入338.5万元改扩建一批社区文化基础设施。按照“市场运作、企业经营、政府购买、群众受惠”的原则,大力推进“城乡一体化”公益电影服务,组织公益电影进社区,丰富社区居民的业余文化生活,推动社区文化建设,让城市居民(特别是农民工及低收入群体)同样可以享受到和农村群众一样的公益电影文化服务,到2014年将全面实现“一社区一月一场公益电影”的放映目标。为重点打造乡(镇)、村特色示范文化阵地,已为十个示范性乡镇综合文化站授牌,其专项经费统一管理,并由市文化馆对其业务进行具体指导。

(二)第二条审议意见办理情况

1.已完成事项。在阳城龙庭等新建居住小区中,市住建局按照《四川省社区建设示范城基本标准》及《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配置社区用房及公益性服务设施。同时,在项目建设期间加强监管,确保社区用房及公益性设施与项目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同时投入使用。对尚未按照要求落实社区用房的已责成市住建局进行检查落实。根据三区提供的资料及现场踏勘,责成市住建局对需要核查的96个社区的基本情况进行了核查,并已报市政府,现正在完善部分社区用房的规划手续。出台了《关于增加村(社区)干部基本报酬、办公经费补助标准及党员教育培训经费的通知》(攀办发〔2013〕13号),将攀枝花市社区干部的基本报酬、工作经费补助标准予以调整。在任社区党支部(党委、党总支)书记、居委会主任每人每月2400元,其他在任社区干部每人每月2200元,社区办公经费(含社区党组织工作和活动经费)按照每个社区每年不低于2.3万元的标准补助。对辖区管理和服务人数较多的社区,各县(区)应适当提高补助标准。2011年攀枝花市10个文化馆、图书馆和28个乡镇文化站已全面实行免费开放。免费开放后按市级文化馆、图书馆每年50万元/个、县级20万元/个、乡镇文化站5万元/个的标准给予运行维护补助,其中中央财政承担80%,省财政承担2%,市、县按属地承担18%。下一步将继续加强考核检查,确保其发挥作用。

2.待完成事项。关于“尽快解决东区学园路社区用房”的审议意见:近期,市政府组织相关单位再次到学园路社区范围内的几个社区用房点进行了实地考察,形成了备选方案,已责成市住建局尽快形成最终解决方案并认真落实。关于“从城市住房开发投资中提取1%,用于社区公共文化设施建设”的审议意见:在《关于建设文化强市的实施意见》中已经明确,目前正在等待省上统一安排部署。关于“按社区年人均标准进一步提高管理运行经费标准”的审议意见:目前,攀枝花市社区的公共文化服务运行经费是每年每社区(村)6000元,其中市财政投入3000元,县区财政投入3000元,每年市县两级财政共投入289万元。已责成市文广新局和市财政局一起研究更加符合攀枝花实际的增加补助办法,以确保社区(村)文化设施更好的发挥作用。

(三)第三条审议意见办理情况

1.已完成事项。2011年,攀枝花市完成第八届村(居)委会换届选举后,用5天时间,对42个农村社区主任、44个村委会主任和132个城市社区主任等进行培训。2012年4月和8月,分两期对村(居)委会干部进行了培训学习。今年4月,组织社区(村)干部参加了中国社区建设与民主管理培训中心举办的“全国社区建设创新理论与实务”培训学习。同时,各县(区)也按照各自工作安排,分别对辖区内城乡社区干部进行培训。目前,通过公开招考、选调及建立文化专业人才引进绿色通道,引进有特色的专业性文艺人才,对优秀和特殊的文化专业人才给予政策倾斜。加强文艺、社会体育指导、“五老”义务监督员等志愿者队伍的建设,建立基层文艺人才库,摸清人才底数,建立科学的人才队伍,形成良好的老、中、青梯队人才格局,对一批重点人才做好跟踪服务。今年仅东区就新增文化活动志愿者1475名。

2.待完成事项。关于“进一步改善市文化馆基础设施条件”的审议意见:因目前市财政资金十分紧张,四川攀枝花三线建设博物馆等文化项目正在抓紧推进,待条件成熟时,将在充分论证的基础上进一步改善市文化馆基础设施条件。关于“加强市级群众文化团队建设,赋予当中成员所在社区文化活动指导者和组织者职责”的审议意见:一是制定激励政策,为群众文化团队和基层文化工作指导者和组织者及文化志愿者提供机会和条件。二是继续加强对群众文化团队的指导和管理,以点带面的促进全市群众文化活动的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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