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周琴
“六五”普法工作开展以来,市中级人民法院高度重视该项工作,坚持将普法工作纳入法院整体工作中同谋划、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实行“目标化管理、项目化实施、工程化推进”,立足本职,结合实际,充分发挥法院司法工作的优势,探索形成了具有法院特色普法宣传的新方法、新方式,为建设法治攀枝花作出了应有的贡献。
结合实际,深入推进“法律七进”
市法院按照市委的全面安排和推进“法律七进”活动的总体要求,结合法院工作实际,制定了相关活动方案,明确活动的每个项目、每个责任部门,并切实强化过程督促和责任追究,确保责任落实,工作取得实效。
加强对法院机关干警的法纪教育。市法院每年自主开展各类业务培训390余人次,基本实现干警培训全覆盖,努力提高全体干警的业务素质和工作技能。同时,加强对服务窗口人员的法治培训,建立完善服务大厅法治宣传设施,打造普法示范窗口。加强同党政机关的联系,主动到各机关开展法治宣传。行政庭加强与行政诉讼较多的工商、城管、卫生、公安等行政机关的联系,提供相关法律知识的指导和服务,开展法治宣传。
在创新社区“无讼”化理念,搭建“便民服务平台”、“‘大调解\’工作平台”两个平台,建立机制、形成制度的基础上,全市法院积极推广“无讼社区”创建,促进源头治理、标本兼治。目前,建设“无讼社区”25个,设立“法官便民工作室”12个、“法官便民工作岗”132个,组织法官深入社区开展法律指导、帮助和服务,受教育群众20000余人次;开展“党员义工日”、建立法治宣传栏,营造社区学法、守法氛围。
结合开展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犯罪活动,针对青少年的生理心理特点,到学校开展有针对性的法治宣传教育。开辟法治宣传教育第二课堂,充分运用审判资源,帮助、指导攀枝花学院法律专业师生开展模拟法庭、观摩庭审活动80余次。建立法治副校长制度,(紧转第二版)
(紧接第一版)选任26名优秀的资深法官担任兼职副校长或辅导员,负责法律知识的教育工作,到100多所学校开展“新学期第一堂法制课”,加强对青少年的法律知识教育。
坚持领导带头,主动深入到企业进行调研。5年来,全市法院共有850余人次深入企业,积极开展法律咨询、法律讲座,提高企业经营管理人员法律素养,指导企业加强内部管理,预防法律纠纷、减少经营风险。强化“以案释法”、“演案讲法”、“拍案明法”,增强法治宣传的效果,采取以案说法、学法、座谈等形式,主动“送法上门”630余场次,讲解法律知识、解答法律难题,有针对性地开展指导服务。
进村入户,为村民送去阳光和温暖
为进一步提高农民的法律素质和依法维权意识,市法院联系帮扶村(盐边县惠民乡湾边村),利用农闲、赶集、节庆等时机深入帮扶村,对赡养、抚养、争水、争地等案件知识进行普法宣传,发放普法读物和普法宣传用品。深入乡村开展巡回审判,以案说法,促进公序良俗。
近5年来,开展巡回审判8400余场次,受教育群众20余万人次,增强了村民依法维权和守法意识。同时,制作便民法律服务联系卡,发放到每家每户。“这么便民的法律服务,不仅让我感到党和政府对我们农民实实在在的关心,也明白了当自身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一定要学会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农民工杨某说。
利用平台,扩大法治宣传覆盖面影响力
为充分挖掘人民法院在司法工作中的独特资源优势,创造性地开展法治宣传,市中院在攀枝花日报、攀枝花广播电视台、攀枝花晚报开辟了“现在开庭”、“每周一案”、“法庭聚焦”、“法官在线”四个栏目,以鲜活的案例、生动的故事和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扩大法治宣传的覆盖面和影响力。5年来,共刊播近500期,被最高法院授予“全国法院优秀新闻宣传策划奖”,全省仅有2家法院获此殊荣。
近年来,市法院高度重视新媒体的运用,全市法院均开通官方微博,其中,市中院微博粉丝达17243人,自编和转发微博1076条;全市法院利用微博直播案件庭审30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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