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日,在七里河区工林路社区的积极申请下,西园街道工委办事处和七里河区民政局解决了辖区残疾居民刘霞的住院费用4817.23元,目前其个人生活能够自理。据工林路社区有关负责人介绍,刘霞患精神类疾病,社区与街道、西园派出所将其送往七里河区医院治疗。但刘霞未参加居民医保,后社区为其办理了城市居民医保,但她住院发生的4800多元住院费因未达到报销时限而无法报销。
本报记者 张继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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