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秦玉龙文/图
马有文第一次与检察官面对面,他显得有些紧张。
检察干警和颜悦色地问他:你要反映啥问题?
马有文脑子里刹那间一片空白。他稍微平稳了一下情绪,鼓起勇气大声说:我要举报村主任……
今年4月下旬,灵台县检察院新开乡检察服务站干警接到华掌村村民马有文等人反映,该村村委会主任杨某某有贪污侵占危旧房改造补助款的嫌疑,要求检察院介入调查,还村民一个公道。
接到举报后,灵台县检察院立即责成新开乡检察服务站干警开展调查。经查实,华掌村村委会主任杨某某在协助乡政府实施危旧房改造项目中,利用职务之便,以帮助农户兑付危旧房改造补助款为名,收取农户一折统存折,私自取出补助款,又以建房不达标准为由代乡政府扣款、收取手续费等理由,克扣农户补助款,先后克扣侵吞马有文等7户农民危房改造补助款3.25万元。检察机关对村主任杨某某进行了依法查处,并将被克扣的危房改造补助款及时返还到了群众手中。
以前农民遇到问题,就成群结伙地到政府机关上访,现在检察官来到了村里,有啥问题直接找他们反映,很快就能解决。
生平第一次给检察官“告状”,没想到问题很快得到了解决,马有文想起这件事就很激动。他说:“以前农民遇到问题,就成群结伙地到乡政府、县政府上访,现在检察官来到了村里,检察院搬到咱家门口了,农民再有啥问题,直接找他们反映,只要反映情况属实,基本上很快都能得到解决,我觉得这才是践行党的群众路线。”
征地补偿、农村低保、粮食直补、农机具补贴、农村合作医疗资金、农村卫生基础设施建设补助、汽车家电下乡补贴……近年来,中央对“三农”投入的力度不断加大,各种农业补贴资金、农村基础建设资金、农村公共事业和社会保障资金、扶贫开发资金的投入逐年增多,因此滋生了涉农职务犯罪等腐败现象的发生,不但侵害了农业发展和农民利益,而且损害了党和政府的形象。
记者从市检察院获悉,自“保民生、促三农”专项行动开展以来,市县两级检察院在各乡镇和各村组分别挂牌建立了“检察服务站”和“检察联络室”,将工作窗口从农民群众远离的城市搬到了家门口,并确定专职联络员负责日常联络工作,对涉及惠农资金发放、涉农项目建设、制度建设、解民怨化民忧、政务公开、村级组织建设等事务行使最直接的监督权。
泾川县检察院在专项行动中创新了“四查四看”、“四清四看”和“四核四看”工作法,驻乡镇检察服务站干警积极协助乡镇对2011年至2013年所有惠农项目和惠农资金进行了清理清查,重点对村级财务进行了清理核查,并在每个乡镇选择一个村,对该村所有惠农资金采取入户调查核对的方式,逐一排查,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并将整改结果向村民公示。
县检察院还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低保、五保、危房改造、退耕还林、粮食直补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驻乡镇检察干警会同乡镇党委、政府,专门成立遗留问题处理小组,通过群众上访、干部带案下访等途径,收集各类问题线索18条,目前已协助解决15条,涉及各类资金1.4万元。排查化解各类矛盾纠纷23起,及时把问题化解在萌芽状态,有效维护了社会稳定。
在农村低保制度运行过程中,个别村干部运用关系网选择低保对象,暗箱操作。检察机关的及时介入,对矫治不公,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具有重大意义。
81岁的李桂珍老人,手里紧紧攥着低保证,生怕被人“抢走”。
从她那饱经蚕桑的脸上,记者看到了委屈、无奈、不满、喜悦的情绪变化。她说,“我老了,干不动活了,家里就我和这个瓜儿子,我们娘母俩能吃上低保,真要感谢人家检察院的人哩!”
李桂珍老人是工业园区四十里铺镇上甲村村民,家中只有两口人,46岁的儿子天生智障,基本丧失劳动能力,家庭生活十分困难,却未能享受农村低保政策。为此,老人多次到相关部门上访,问题始终未得到解决。今年初,老人向镇检察服务站反映情况,经服务站检察干警和镇民政工作人员实地走访了解情况后,认为李桂珍母子符合发放低保标准。今年第一季度,母子二人终于被纳入农村低保,每人每月可享受180元的低保金。
众所周知,农村低保制度是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基本的制度安排,但在运行中确实存在不公现象,个别村干部运用关系网络选择低保对象,进行暗箱操作。检察机关的及时介入,对矫治不公,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具有重大意义。
四十里铺镇检察服务站驻站干警正是基于这一考量,对群众反映意见较大的农村低保、五保问题开展了专项清理工作。他们进村入户调查登记家庭信息,按照国家政策的相关标准,采取民主评议和3+1综合测评法,对不符合“吃低保”条件的农户进行了剔除,对真正符合条件的进行了认定,共确定2014年农村低保户546户1497人,清理出不合格的五保户62户77人,新增五保户50户56人,做到了“应保尽保”,使真正生活困难的群众享受低保、五保政策,切实保障了弱势群体的利益。
延伸服务触角,加强与涉农部门的横向联系。加强与各乡镇的纵向联络。在涉农部门、乡镇和农户之间架起一座沟通的桥梁,这是全市检查系统在专项行动中的创新之举,资源的有效整合,高效、便捷、快速地办理流程,很好地维护了农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以前村里大事小情,各种补助款的发放,都是村干部说了算,现在都放到村民代表会议上来讨论,大家说了算。
“检察官,我们房子已经建成马上一年了,按照往年的时间危旧房改造补助款应该下来了么,可是今年都这会了,怎么还没有发下来,是不是危旧房改造工程停了,补助政策取消了?”
这位正在村检察联络室向前来走访的检察干警“告状”的人,不是别人,而是崇信县木林乡木林村的村支书。
检察干警在了解这一情况后,立即与县城建局、民政局进行沟通,了解补助资金未发放的原因。经调查得知,2013年全县实施项目的农户为1000户,而上级部门批复给全县的危旧房改造名额为500户,多出来的500户的补助资金就成了一个问题,因为补助资金缺口太大,所以未及时拨款。了解到原因后,县检察院迅速向政府反映,将500户的名额调整到了2014年新农村建设名额里,及时将补助资金发放到农户手里。
与此同时,静宁县检察院在“保民生、促三农”专项行动中发现,有些村在农村低保、危旧房改造等惠农资金发放过程中,存在暗箱操作、照顾亲友的情况,村支书、主任“独断专行”,大搞“一言堂”,村里大小事情自己说了算,听不进村民的建议和意见。甚至出现个别村干部以权谋私,中饱私囊,在惠农资金发放过程中吃拿卡要,收取回扣。针对存在的问题,静宁县检察院首先从健全村级民主监督制度入手,在该县新店乡开展试点,建议督促乡政府健全各村村民代表会议制度,规范村级组织议事决策程序。村民选出来的代表,代表村民参加村民代表会议,与村干部一起商议讨论确定低保对象、旧村改造等村务管理和决策事宜,尽量做到公开、公正、透明,实现了程序公平以及结果的相对公平,使得惠农资金发放到了确实需要扶助的困难农户手上,有效化解了社会矛盾。
被选举为秦王村村民代表的王望喜,第一次有了当家做主的感觉。他对记者说,“以前村里的大事小情,各种补助款的发放,都是村干部说了算,现在放到村民代表会议上来讨论,大家说了算。”
专项行动开展以来,市县两级检察院把开展专项行动与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联村联户、为民富民”行动紧密结合,丰富了专项行动载体,检察干警深入群众、深入基层,通过走访座谈、问卷调查等形式,查找服务群众和“三农”不到位的问题,引导和帮助群众用法律手段维护权益,做到了政策宣传到农家、增收措施到农家、意见征求到农家、服务调解到农家、帮扶解困到农家、作风转变到农家,切实解决了市县两级检察机关联系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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泾川新闻,有家乡新鲜事,还有那些熟悉的乡土气息。故乡眼中的骄子,也是恋家的人。当我们为生活不得不离开泾川县而漂泊他乡,最美不过回家的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