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徐青
泾川县工商局立足职能,把解决消费者合法权益作为服务民生的一项重要工作,认真对待消费者各类申诉举报,努力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下半年,工商局连续处理了5起消费者矛盾纠纷,受到了好评。
事件1:调解一起冰柜消费投诉
7月30日,泾川县工商局接到一位消费者投诉。投诉人康女士称:自己在县城某商场购买了一台价值1600元的冷柜,“三包”期内压缩机发生质量问题,联系到该冰柜在县城的售后服务点后,服务点工作人员以他们与厂商已解除合同为由拒不履行维修义务。接到投诉后,执法人员立即约见双方当事人进行调查。经查早在康女士购买冰柜时,该售后点已跟厂商解除售后服务合同,确实没有售后服务义务。于是,执法人员通过厂商找到了新的售后服务点,经过耐心调解,商家为康女士更换了压缩机,冰柜已能正常使用。
事件2:调解一起手机消费纠纷
近日,泾川县工商局接到消费者刘某投诉,称他在县移动公司营业厅购买了一部波导9600手机,价值1250元,在使用过程中出现性能故障(系统出错,无法正常充电),送商家处维修后,仍不能正常使用,出现同样问题。后消费者多次找商家要求维修,商家都拖延时间,没有维修。接到投诉后,局里立即指派执法人员到移动营业厅去调解,最后,移动营业厅负责人同意尽快将手机维修好,保证手机能正常使用。目前,移动公司已将维修好的手机送给了刘某。
事件3:调解一起瓷砖消费纠纷
近日,消费者董某在泾川县玉都镇街道某五金日杂店购买了140片瓷砖,共计价值1850元。当瓷砖贴到一半时,发现瓷砖颜色不同,有的颜色发暗,消费者找商家要求更换,当时商家以瓷砖未干和瓷砖已经贴到墙面为由不予更换,消费者无奈之下拨打了12315投诉电话。接到省局派单后,工商局立即派管辖区执法人员前往消费者家中了解情况,当发现瓷砖颜色确实不同时,执法人员立即联系经营者进行调解,最终经多次耐心调解,经销商卢某给消费者董某更换了52片瓷砖,价值598元,同时补偿工价1000元。
事件4:查处一起过期瓷漆纠纷
7月20日,消费者王某于在泾川县建设路某涂料店购买两桶正之和黄醇瓷漆,拿回家打开后发现该漆已过期沉淀失效,不能正常使用,消费者找到经营者要求退货,经营者以商品已打开包装为由拒绝退货。接到消费者投诉后,工商局立即派出执法人员对该店进行检查,检查过程中发现该店涉嫌销售过期乳胶漆、瓷漆6个品种,共计28桶,价值2044元,执法人员立即予以查扣。
目前,案件正在取证调查处理中。
事件5:调解一起电饭煲退货纠纷
2014年6月12日,消费者王某在泾川县蓝海电器商行购买了一个苏泊尔电饭煲和一个鸿泰电热锅共计价值320元。拿回家后感觉有点大,想换个小的,随即去找商家要求更换,当时商家以店内无货为由让消费者等待,后消费者多次联系商家,均以未进货为由推辞,直到7月22日,消费者再次要求更换未果,提出退货要求,也遭到商家拒绝。情绪激动的消费者到12315窗口投诉。工商局受理后,及时派执法人员进行现场了解,最终在执法人员的多次调解下,该店同意退给消费者货款320元,消费者表示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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