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泾川讯(记者徐青)经过两年时间探索,日前,泾川县新型职业农民培育“三项办法”正式出台,制度化成果让全县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作有章可循。
2013年,泾川县被列入全国100个新型职业农民培育试点县,试点工作开展以来,泾川县组建了教育培训、认定管理、政策扶持3个工作小组,深入探索新型职业农民教育培养模式、制订认定管理办法、建立与之配套的支持政策体系。在“三项办法”制订和出台过程中,县上通过集中办班、实践学习、外出考察、开展论坛和举办竞赛等方式对农民学员进行教学培育,认真评估和总结教学实效。同时组织人员广泛开展调研,征集有关单位和培育对象意见建议,不断探讨和论证适合本地实际的培育制度。经县法制部门和政府常务会审核,上报市法制局和人大常委会备案。目前,“三项办法”已正式印发各乡镇和有关部门。
据了解,泾川县“三项办法”包括《泾川县新型职业农民教育培训办法》、《泾川县新型职业农民认定管理办法》和《泾川县新型职业农民扶持奖励办法》。培训办法对培训对象、培训机构、培训形式、培训环节和监督管理等内容作出明确规定;认定管理办法对新型职业农民的认定条件与标准、认定程序、组织管理和相关责任作出了明确规定;奖励办法明确对已认定的新型职业农民,将实行项目扶持、技术服务、金融信贷支持和免费培训“四优先”等优惠政策,同时在土地流转、合作社建办、农业保险、教育培训和技能鉴定等方面予以重点和优先支持;“三项办法”实施的有效期均为5年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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