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工作启动以来,灵台县按照省、市《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实施方案》的要求,严格执行地名普查操作规程,突出抓好宣传、培训、督查三个重要工作环节,地名普查工作稳步有序推进。
一、抓好宣传环节,营造地名普查浓厚氛围。由业务部门负责统一印制宣传资料,利用报纸、网络、电视、沿街电子屏、悬挂条幅等多种形式,逐乡镇逐村广泛宣传地名普查的目的、意义、内容和原则,发放宣传资料3000份,张贴宣传图片200多张,悬挂条幅15条,制作展板16副。开展以“搞好地名普查、弘扬地名文化”为主题的宣传活动,组成3个技术服务队巡回乡镇进行专题辅导。组织专题辅导6场次,举办知识竞赛4次,直接受教育群众3万多人次。
二、抓好培训环节,提高普查人员技能。及时组织地名普查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和各乡镇、部门地名普查主要成员140多人,召开了地名普查培训会议,进行地名普查业务培训,重点解读《地名普查工作规程》和普查相关政策及操作要点。并采取举办业务知识讲座、地名咨询现场会,分期对县直、乡镇、村(社区)普查员、联络员进行了系统培训。全县共开展业务培训6次,使全县23个部门、13个乡镇650名普查人员熟练掌握了地名普查工作规程、相关政策及操作的方法、要领。同时,通过座谈交流、现场讲解、互动答疑等有效方式,从地名目录核对、登记表填写、地名资料收集、多媒体文件采集等方面,解疑释惑76条,对乡村普查人员进行了全方位业务指导。通过培训,达到了乡有2名技术骨干、村有1名普查员的要求。
三、抓好督查环节,确保普查质量。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多次安排调研,并深入乡镇、部门督查进度;“四大家”分管领导牵头成立4个督查组,分片指导各乡镇开展普查工作,解决普查工作中的疑难问题,确保地名普查工作的按时完成。县地名普查办先后深入县直部门、乡镇,对普查工作进行指导,及时纠正存在的问题。并统一制作地名信息资料登记样表6份,由县直部门和乡镇统计填报,县普查办汇总整理、论证审定,确保了地名普查进度和数据质量。截至目前,共收集地名普查相关档案资料15份,编写地名普查目录4086条,地名信息实地采集(图片、照片、地理坐标)5448张,设置地名标志21条,处理新增地名19条,填写地名普查登记表2724份,为顺利完成地名普查任务奠定了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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