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报讯 昨天,记者从胶州市劳动保障部门获悉,从6月中旬开始,凡在胶州缴纳生育保险的务工女职工和胶州市所有生育女职工生育医疗费报销比例将全部上涨。
据悉,对于在定点医院生育的,顺产医疗费报销比例从原来的每人980元提高到1400元,剖宫产医疗费由原2000元提高到3000元;剖宫产生育的提高了50%;男职工补助仍按定点生育减半执行,顺产700元、剖宫产1500元;此外,对原有某些政策进行了较大幅度调整,如非定点医院生育,将原来无论生产方式是顺产还是剖宫产一律补助780元,调整为按生育方式不同分别享受不同的生育医疗待遇,即补助标准顺产为1100元,剖宫产为2400元。 (牟成梓 牟淑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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