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秦钊)2012年3月7日,王海洋(化名)窜至某商铺,盗窃黄金项链一条、黄金耳钉一件、黄金戒指两枚、其他物品一宗,在逃跑过程中被公安机关抓获。审查后,让人意外的是,他竟然是一名两次“蹲监”的惯犯。
王海洋好,男,1989年出生。在2006年8月25日,未满18岁的他因犯抢劫罪,被青岛市李沧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出狱后,他离开青岛市区,到胶南、胶州一带打工。不久后,他又伙同他人实施盗窃被公安机关抓获,于2007年因犯盗窃罪被胶州市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四年。
2011年王海洋刑满出狱,死不悔改,又“转战”日照疯狂盗窃作案。当年5月17日,他翻墙进入城中村刘某家中,盗窃戴尔笔记本电脑一台,佳能数码相机一部;8月16日,窜至某小区独院王某家中,盗窃现金2600元、宏基笔记本电脑一台、索尼数码相机一部;9月 2日,翻墙进入陈某家中,盗窃笔记本电脑一台、“555”牌香烟五盒;随后,又翻墙进入郭某家中,盗窃索尼数码相机一部、白金戒指一枚、其他物品一宗。直到今年3月7日被公安机关抓获。近日,市东港法院公开审理了此案。
法院认为,王海洋盗窃作案,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鉴于王海洋因本案被抓获后,在证据面前主动交代了上述的第一起、第三起的盗窃犯罪事实,后又主动如实供述了第二起、第四起的盗窃犯罪事实,有坦白情节,可以从轻处罚。但王海洋有犯罪前科,须酌情从重处罚。
据此,法院一审判决被告人王海洋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零六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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