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纪委近日对铺集镇原经管审计中心主任刘忠林的失职问题进行了责任追究,对该镇崔家河村原党支部书记刘壮古的违纪问题进行了严肃查处,并在全市予以通报。
经调查证实:2008年11月至2013年,刘壮古在主持村日常工作及任村党支部书记期间,违反财经纪律将本村3561604.24元集体收入未入账、未经公开招投标擅自决定将本村造价331455元的街道路面硬化工程交由他人建设并同本村村民相互殴打妨害社会管理秩序。刘忠林作为时任镇经管审计中心主任,工作失职,未按规定对该镇崔家河村的账目、公章和现金实行代管,致使崔家河村五年的集体收支不入账。
日前,市纪委给予刘壮古开除党籍处分,给予刘忠林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这是一起典型的“一案双查”案例,在调查党员干部违法违纪案件同时,一并调查案件发生的背景和原因,对不按规定程序决策、违反责任制规定的,依据有关规定,实行责任追究。有权就有责,权责要对等。上述案件充分暴露出当前一些党员干部中存在的责任意识不强、纪律观念淡漠、作风不实等问题,告诫相关职能部门要对承担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进行签字背书,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出了问题,就要严格追究责任。
市纪委在通报中要求,全市各级各部门、单位要从上述案件中汲取深刻教训,举一反三,引以为戒,加强队伍监管,堵塞管理漏洞,坚决杜绝此类问题的发生。市纪委将进一步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对违反党纪条规、不作为、乱作为等行为,一查到底,决不姑息。(市纪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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