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省和青岛市有关开展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部署要求,我市农村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发证工作已全面转入收尾阶段。经多次催告,仍有少数村集体组织和权利人未提报土地总登记相关资料。根据土地登记有关规定,凡符合登记发证条件的农村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人,除因政府、政府有关部门或不可抗力等因素外,相关权利人仍不提交土地登记资料或不依法履行登记义务的,视为放弃登记发证权利,由此导致后期不动产无法确权登记的,由当事人承担后果责任。
胶州市国土资源局 2014年12月3日
新闻推荐
...
胶州新闻,弘扬社会正气。除了新闻,我们还传播幸福和美好!因为热爱所以付出,光阴流水,不变的是胶州市这个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