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7日,市公安局以恶意欠薪罪,将拖欠农民工工资的韩某、逄某刑事拘留。这是我市首次以恶意欠薪对拒不支付工资的当事人刑事拘留。
1月10日,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移送公安机关两起拒不支付农民工工资案,市公安局治安大队和辖区派出所接到案件后迅速展开侦查工作。
24岁的韩某是里岔镇鞋业公司的法人代表,自2014年2月份开始,他便以公司经营不善等为由拖欠26名工人的工资,工人在向韩某追要工资时,他承诺10月份一定发放工资。而到10月份后,韩某的公司已是人去楼空,这时,除了这26名工资的20多万元工资,许多债主也都找上门来催要欠款。工人们一次次拨打老板的电话催要工资,但电话显示停机了,眼看辛苦一年的血汗钱没有着落,无奈下,26名工人将老板韩某诉诸法律部门。
民警在调查时发现,工人所说的法人代表并不是韩某,而是韩某的父亲韩某忠,原来,韩某为逃避支付工人工资,已于2014年9月份将法人代表更改为没有偿还能力的其父亲韩某忠。市公安局介入调查后,韩某更是藏匿的无影无踪。1月15日警方将其列为网上逃犯。1月17日,韩某在网吧上网时被胶西派出所抓获。
与韩某恶意欠薪案一同移送的还有逄某,逄某是胶西镇一家机械公司的法人代表,自2014年3月份开始,其公司也是因经营不善拖欠79名工人工资73万元。逄某对拖欠工资共计73万元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但其辩称说无力偿还工人工资。但警方通过调查,发现逄有能力支付欠薪,其名下就有2辆高档轿车。1月17日,警方将逄某刑事拘留。
我国《刑法》第二百七十六条规定,以转移财产、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或者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数额较大,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支付仍不支付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罚金;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在此警方提醒,年关将近,请尊重每个人的劳动,及时支付工人特别是农民工工资,切勿以身试法。(赵敬美)
新闻推荐
...
胶州新闻,弘扬社会正气。除了新闻,我们还传播幸福和美好!因为热爱所以付出,光阴流水,不变的是胶州市这个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