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珍玓 刘锡波
从国家卫计委、中国计生协传来喜讯:我市被确定为全国第二批计划生育基层群众自治工作示范县项目单位,也是山东省第二个、青岛市唯一的县(市)。
近年来,我市计划生育协会工作围绕“幸福人口·惠民计生”服务理念,积极探索计划生育群众自治工作的新路子,创新开展计划生育群众自治“五规范一创建”活动,筑牢计划生育群众自治网底工程,夯实基层基础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目前全市已有18个村居荣获全国计划生育基层群众自治示范村(居),有23个村居荣获省计划生育基层群众自治示范村(居),有158个村居荣获胶州市计划生育群众自治示范村(居)。
实施“五规范”
筑牢网底工程
规范组织机构,为实现群众自治提供组织保证。所有村(居)全部成立计生协会,会长由村(居)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兼任,配备1名副会长,秘书长由计生专职主任兼任。实行“镇聘、村(居)用、市备案”制度,构筑起了比较完善的人口计生基层群众自治服务管理队伍。全市所有村(居)计生协会全部建立计生协会办公室和“会员之家”。“会员之家”做到“五有”:即有活动场所,有活动制度,有宣传队伍,有文体器材,有服务计划和记录。市计生协每季度一次对村(居)级协会阵地及活动开展情况进行考核评估,使村级协会组织、阵地进一步规范。
修订《村规民约》
提高自治水平
依据新的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对全市878个村(居)《村规民约》进行修订完善,重新明确了群众应享有的计划生育权利、义务,村(居)委会的职责、任务,村级计生服务管理主要事项、程序,丰富完善移风易俗、男女平等、少生优生、晚婚晚育及村(居)集体经济分配等方面优先优惠政策内容,强化奖励、制约措施等。“男到纯女户家结婚落户的,享受本村村民同等待遇。”“符合再生育条件自愿放弃生育并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村集体给予500元的一次性奖励。”部分村居将这些内容加入到《村规民约》中去,完善增强了群众参与计划生育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为实现计划生育群众自治奠定了良好基础。
落实利导政策
加大奖扶力度
免费为育龄群众开展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和孕前优生健康检查相关服务;部分村(居)由协会牵头成立了红白理事会,免费为群众办理或协助办理婚礼、葬礼等事宜,去年以来共办理3000余件。在全面落实计划生育各项奖励扶助政策的基础上,有条件的村加大对计生家庭的奖励扶助力度,对独生子女和双女户家庭子女考上大学的每人奖励1000元,考上研究生的奖励3000元;三里河街道南辛置村为计生家庭60岁以上老人每人每月发放生活补贴不低于160元,为90岁以上的老人每人每月发放生活补贴300元,让计生成果惠及到更多家庭。
强化民主监督
引导群众参与
在全市所有村(居)均设立固定的计生公开栏、宣传栏,认真落实“三公开四监督”制度。公开群众密切关心的人口计生政策和事务,公开需要村(居)民监督的人口计生事项,公开与村(居)民权力和义务相关的计划生育法规规定、办事程序、计生证件办理、群众工作纪律、计划生育工作投诉举报等计划生育事项。由各村群众监督党员干部及其亲属执行计生政策情况,监督育龄人群婚、孕育、节育等人口计生统计工作情况,监督计生村务公开情况,监督村规民约执行情况,有力地推进计生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努力建设“阳光计生”。
完善工作制度
形成长效机制
建立健全村(居)党支部书记、主任、计生专职主任“三职责任人”各负其责、党员干部分片包干、协会会员小组长担当骨干的责任体系;进一步规范会员代表大会、理事会、工作例会、宣传服务工作、民主参与、民主监督等各项制度,靠规范的制度保障计生协会日常工作落实;建立完善党员干部联系户制度,注重发挥好党员、干部及协会会员在计划生育中的模范带头作用,为开展群众自治营造良好的环境。
开展典型示范
推动提质扩面
全面开展计划生育群众自治示范村(居)创建活动。对全市所有符合条件村(居)进行摸底调查,率先在全市选择170个组织健全、民风淳朴、群众自治开展扎实、计生工作成效突出、连续3年没有违法生育的村庄,作为全市首批群众自治示范村。树立标杆、提供样板,通过现场指导、观摩学习,促进了全市计划生育群众自治工作的平衡发展。
充分发挥协会会员的示范带动作用。认真履行“带头、宣传、服务、监督、交流”五项职责,充分发挥“管自己、教子女、帮亲属、带四邻”的示范优势,相互开展生产、生活、生育服务,带头宣传计生国策,实行计划生育,积极参与群众自治活动,认真落实群众自治的各项制度和措施,增强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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胶州新闻,新鲜有料。可以走尽是天涯,难以品尽是故乡。距离胶州市再远也不是问题。世界很大,期待在此相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