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青岛市胶东国际机场顺利开工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殡葬管理条例》、《山东省殡葬管理规定》,按照胶东国际机场建设要求,需对机场建设区域内的坟墓进行迁移。现将有关坟墓迁移事项公告如下:
一、迁移范围
凡属青岛胶州市胶东街道办事处二铺、杨家屯、前店口、朱家屯、周王庄(含周王庄公墓)、石家庄、后店口、韩信沟、河西店、安家村十个村庄所属地域内的所有坟墓。
二、迁移时间
凡在迁移范围内的所有坟墓,均须在2015年7月15日前到坟墓所在地村委会核对登记、了解迁移补偿政策并按规定在2015年8月31日前自行将坟墓迁出。
三、迁移要求
1.墓地当事人在规定时间内按有关规定迁移的,按迁移标准领取迁移补偿费。
2.逾期未迁移的,做无主坟处理。
3.对妨碍坟墓迁移工作的,按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特此公告!
胶州市胶东街道办事处
二〇一五年七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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