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元钱能干什么?能买两支铅笔,能坐一次公交车,而如果一天拿出一块钱,聚在一起能产生什么效应呢?在市检察院,全院110多名干警坚持每天捐一元钱汇成“爱心基金”,专为那些急需救助的被害人和急需帮助的困难群众雪中送炭,在这里一元钱的价值或许能得到充分的体现。
“我永远忘不了你们检察院对我们全家的关心和帮助……”近日,刑事被害人贾某从市人民检察院控申科薛顺慧科长的手中接过3000元救助金时,哽咽着连声道谢。这笔救助金就是从该院的“爱心基金”中支付的,更是由该院干警每天捐赠一元累计而成的。
据悉,从2012年6月1日起,市检察院在全院发起“一天一元”汇聚爱心,“一点一滴”温情帮扶活动,培养干警“爱心奉献”的自觉意识,建立起结对帮扶、爱心募捐活动的长效机制。该院检察长毛永强经常说:“我们现在搞这个爱心检察基金,说到家只是一种载体,使刑事被害人及其家属能够感受到我们检察机关是真心诚意帮助他们,而不是敷衍了事,而且我们感觉传达给当事人这种正能量,他又可能传达给其他人,可能我们一个小小的正能量引起的效果不一定小。”
为了保证这项活动能够长期坚持下去,该院还专门成立了“爱心基金”管理办公室。由基金管理办公室将这些资金存入专设银行账户。为了保证活动开展持续有序、基金管理规范合理、基金使用有效透明,该院检务督察办公室每月对基金管理办公室的基金管理、使用情况,各部门基金募集、登记管理情况进行督察。此项活动是以“小善大爱、高尚人生”为宗旨,本着“尊重自愿、多捐不限、统筹安排、以捐定助、以点带面、稳步推进”的原则,通过积极发动全院干警长期持续参与,对该院结对帮扶的贫困弱势群体及春蕾女童、困难学生,还有一部分涉检涉诉信访困难市民、生活困难的刑事被害人及本院困难干警进行帮扶济困,解忧缓难,帮助其缓解生活困难问题。
活动开展三年多来,“爱心检察基金”已募集10万余元,共对10名刑事受害人进行了救助,对60名“春蕾女童”和8名困难群众进行对帮扶,共支付“爱心基金”7万余元,特别是2013年6月该院公诉科检察官黄英远赴山东枣庄对一起交通肇事案件的受害人家属进行救助,使面临辍学的被害人家属的四名女娃重新上学,受到了当地群众的好评。
通过此项爱心捐助活动,让干警们在爱心奉献中将善举行为常态化、具体化,让每名干警将爱心公益事业作为工作、生活中的一部分,在奉献自己的同时也体会到关爱他人的幸福。这看似不起眼的一元钱汇在一起,把爱心的力量传送到那些最需要帮助的人身上。该做法先后被中国国际广播电台、《法制日报》、《检察日报》、新华网、人民网、山东广播电台、《齐鲁晚报》等多家媒体予以报道。2014年年初,在市委、市府举行的“身边好人·尚德胶州”道德模范暨“四德”建设标兵集体颁奖典礼上,该院被授予全市唯一的“四德建设标兵机关”,检察官黄英作为该市政法系统唯一入选的干警被授予“胶州市道德模范”荣誉称号。
(丰建平/文 管延涛/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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