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做好失业保险支持企业稳定岗位工作,我市将对不裁员或少裁员、稳定就业岗位,依法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的企业实行稳岗补贴政策。
企业申报稳岗补贴应具备以下条件:1.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符合国家及所在区域产业结构调整政策和环保政策;2.企业依法参加失业保险并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3.年度企业裁员率低于青岛市城镇登记失业率(2014年度,青岛市城镇登记失业率2.97%)。
本次稳岗补贴政策执行到2020年底,符合条件的企业可在每年5月30日前向单位参保地的区市失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上一年度的稳岗补贴,在同一年度内只能申请一次稳岗补贴。2014年度企业稳岗补贴申报于2015年12月31号截止。
具体文件和申请材料,请登录胶州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http://www.jzhrss.gov.cn)首页便民服务栏目之表格下载模块查询并下载。
(杨勇 刘静 臧风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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胶州新闻,新鲜有料。可以走尽是天涯,难以品尽是故乡。距离胶州市再远也不是问题。世界很大,期待在此相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