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织受罚企业座谈“新《环境保护法》规定,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违反法律法规规定排放污染物,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严重污染,可以查封、扣押造成污染物排放的设施、设备……”这是胶州市环保局主动为受罚企业搭建沟通平台、提供法律服务的一幕互动场景。
《环境保护法》实行以来,我市环保局加强严格执法,加重严查违法,全年对205起违法行为进行了行政处罚,罚款1千余万元,对严重污染的企业和加工作坊进行了查封取缔,有效规范了环境污染治理的良好秩序。然而,在从严执法、从重处罚的同时,也使环境执法部门与受罚企业之间隔了层“纸”、添了堵“墙”。一时间,许多企业用“不能理解、难以接受”等词语纷纷来表达自己内心的复杂、疑惑和无奈,甚至有的产生了回避和抵触情绪。
对此,环保局党委高度重视,立即召开专题会议进行研究分析,一致认为“严格环境执法,目的是以环境保护倒逼企业转变经营方式、促进绿色生产。在贯彻落实新《环境保护法》过程中,既要坚持从严执法,又要做到竭诚服务,二都不能割离开来,执法与服务是职能部门的双重责任。”病根找到了,关键在于开好药方。根据实际情况,局党委明确提出了“送法上门要主动、交流沟通要及时、解难帮困要竭诚”的工作思路,围绕“防治污染的难点在哪里”、“企业发展面临的形势是什么”、“如何实现执法与服务的无缝对接”等问题,开展了以“企业底数摸清、法律法规讲清、矛盾疑惑厘清、污染防治盘清”为主要内容的“四清”活动,成立以主要领导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各科室业务骨干为组员的领导小组,并分成8个小组,由分管领导亲自带队,分别与249家企业负责人进行走访和座谈,收集和整理出加强法律法规培训、环保资金补助、项目环评验收等问题17个,一一给予明确和答复,并跟踪落实问效。
该局这种上门式服务,在众多企业中受到欢迎,一些难点疑点问题相继迎刃而解,他们通过层层监管责任纵向到底、人人落实任务横向到边,做到执法与服务同步,使得从严执法不留死角、竭诚服务不成盲区。一年来,先后在29家企业建立起监督员制度、参保环责险企业13家,为企业上市、业务招标等出具环保守法证明57份,主动为32家企业和186个项目办理环保审批及验收手续,集中组织企业负责人法律法规学习培训350多人次,为企业争取青岛市脱硫工程、有机废气治理资金450万元,服务企业污染治理改造,这种服务性执法已产生了良好的社会效应和环保效益,从而增强了企业履行环保义务的自觉性和责任感。
(张秋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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