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的境界,山地所在,回归自然,回归自我,山地人伴您探索未知的旅途。
一、活动宗旨
2005年,李哥庄镇入选第一批全国发展改革试点镇。十年磨一剑,今朝试锋芒。为反映这十年来的改革实践,记录精彩瞬间,留下最美变化,讲述感人故事,充分地展示李哥庄镇小城市发展成果,传播李哥庄镇形象,特举办“小城印象”为主题的微电影暨摄影大赛。
二、大赛名称
“山地人”杯李哥庄镇“小城印象”微电影暨摄影大赛
三、大赛时间
2016年6月——10月
四、参赛对象
本次大赛面向全国征集,凡是专业摄影家、摄影爱好者及摄影工作团队、专业视频创作者、视频爱好者及大众拍客等创作团队和个人,均可参赛。
五、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胶州市李哥庄镇政府、胶州市新闻中心、胶州市广播电视台,胶州市文联。
协办单位:胶州市摄影家协会、青岛山地人户外用品有限公司。
六、作品要求
(一)作品题材
作品题材不限,摄影及微电影作品需要以李哥庄为视角和背景,可以展现李哥庄镇独特的自然风光、淳朴的民俗风情、丰硕的改革发展成果、典型人物(工业发展、现代农业、生态绿廊、居民小区、交通出行、邻里和谐、文化演出、居民休闲等内容都可摄影创作)等。要求反映的主题鲜明突出,基调积极向上,有助于展现李哥庄小城市形象。
(二)作品形式及技术要求
1、摄影参赛作品具体要求:
(1)摄影参赛作品彩色、黑白均可。参赛作品必须是原创作品,每幅作品作者限1人署名。参赛作品仅可做适当剪裁,适度对白平衡、色阶、对比度、色彩饱和度、锐度进行调整,不得做任何改变拍摄原貌的合成、添加等技术处理。作品画面不得留任何文字性标识。需在电子文件上注明标题、作者及联系方式。
(2)作品一律提交电子档,单幅(组)照片规格原则上不小于5MB,JPG格式,组照原则上控制在4-12幅之间。参赛者需要保留图片原始信息及原始文件,以备查证,一经入选,作品需提供原片。逾期不能提供者,视为自动放弃。
2、微电影参赛作品具体要求:
(1)时长要求
15分钟以内(特殊作品除外)
(2)技术要求
A、字幕:片尾需添加主创人员名单。
B、字号大小:小三。
C、格式:作品格式为 MP4、MPG,高清格式为1080;标清格式为720×576。
D、剪辑成片,可根据自己的创意添加音乐或解说词,普通话、方言均可。设置字幕,声音清晰,画面稳定。
E、作品报送存储介质:以数据光盘或U盘形式报送,也可网络传送,作品须标明短片名称、时长,参赛者姓名、联系方式。
(三)其它
1、所有参赛作品,必须为参赛者本人或团体自行创作的原创作品,并经原创作者或团队同意参赛。
2、主承办方对所有入选作品有权在与宣传李哥庄镇相关的展览、出版物、网站、媒体、路牌广告及有关场所中进行公益性使用,不再另付稿酬。版权属于作者,如需作产品包装、商标注册等商业用途,稿酬与作者另行商议。
3、参赛者提供的作品必须对作品的真实性负责。参赛作品不得发生与他人之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等法律争议,如果发生争议或侵权,由作者自行解决和承担法律责任。
4、本次比赛活动所有参赛作品不收参赛费,不退稿,请参赛者注意保留原始作品。
七、奖项设置
比赛设置一、二、三等奖和优秀奖,为获奖者颁发奖金。
摄影大赛奖金:
一等奖1名奖金2000元
二等奖5名奖金1000元
三等奖10名奖金800元
优秀奖若干名纪念品
微电影大赛奖金:
一等奖1名奖金3万元
二等奖2名奖金2万元
三等奖3名奖金1万元
优秀奖10名奖金各5000元
八、活动细则
(一)征集时间:
活动作品征集时间于2016年6月1日至10月31日(以主办单位收到作品时间为准)。
(二)投稿地址:
胶州市李哥庄镇政府宣传办联系人:王哲
联系电话:0532-88289175邮箱:lgzzyjs@163.com
(三)获奖作品公布:
获奖摄影作品将择优在《金胶州》报纸刊登,获奖微电影作品将择优在胶州电视台刊播。
九、其他事项
(一)凡参赛作品参加本次活动,主办者均视为作者已同意并决定遵守以上条款规定。
(二)本次大赛活动规则最终解释权归主办方所有。
胶州市李哥庄镇政府
2016年5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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胶州新闻,新鲜有料。可以走尽是天涯,难以品尽是故乡。距离胶州市再远也不是问题。世界很大,期待在此相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