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促进“尚德胶州”建设,进一步繁荣胶州文化艺术事业,推动全市文艺创作出精品、出人才、出效益,市委、市政府决定开展第三届“胶州文艺奖”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奖范围与申报条件
申报时间范围内由胶州市籍或在胶州市工作的专业或业余作者创作的文学、戏剧、广播影视、美术、书法、摄影、音乐(词曲)、舞蹈、民间艺术及网络文艺作品;第一作者为胶州市籍的合作文艺作品;非胶州市籍作者创作的宣传胶州的文艺作品。申报第三届“胶州市文艺创作奖”的文艺作品必须是2014年度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期间出版、发表、公展、公演的文艺作品。
参评作品申报条件:获得全国和省级各类奖项的文艺作品;在省级以上大型专业报刊发表的文艺作品;各级出版社出版的文艺专著、作品集;全国专业协会举办的展览、展演的入展作品;参加全国大型专业研讨会的文艺理论作品;在地市级及以上电台、电视台、电影厂等播放或上映的广播影视作品;演出30场次以上的戏剧、曲艺、音乐作品;市委、市政府确定的胶州市重点文艺作品。
二、奖项设置与评选标准
第三届“胶州市文艺创作奖”按文学、戏剧、广播影视、美术、书法、摄影、音乐(词曲)、舞蹈(编创)、民间艺术、曲艺10大类分设特别奖、一、二、三等奖和荣誉奖。
三、申报办法与截止日期
申报参评者,均须一式3份填写统一印制的申报表,同时提交相关材料。所有材料均需复印三份,连同作品原件一份,随申报表一起上报。个人填报个人申报表;集体填报集体申报表。相关文件和申报表可去胶州政务网下载,网址:http://www.jiaozhou.gov.cn/jzzwgk/news/20167119394648839.shtml)。
申报时间:第三届“胶州市文艺创作奖”的申报时间自即日起开始,至2016年7月31日截止,逾期不予受理。
申报受理地点:市文联办公室(市级机关办公大楼1343室)
联系人:韩增宝、徐娟
联系电话:0532—82288116
中共胶州市委办公室
胶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7月11日
新闻推荐
大救助资金再提高 城乡低保连续提标市民政局:多举措提升惠民成效
...
胶州新闻,新鲜有料。可以走尽是天涯,难以品尽是故乡。距离胶州市再远也不是问题。世界很大,期待在此相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