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畜牧兽医局、市财政局联合出台了《胶州市2016~2017年“粮改饲”发展草食畜牧业试点项目工作实施方案》,对实施“粮改饲”发展草食畜牧业试点项目的养殖场,经验收合格后给予一次性补助,符合条件的养殖场可以于7月15日之前进行申报。
项目要求申报养殖场符合养殖场选址位于法律、法规明确规定的禁养区以外,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取得《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并办理了养殖场备案登记手续,2012年以来建设的畜禽养殖场需提供当地环保部门出具的环评报告,养殖场养殖档案规范完整,无违规违禁投入品使用记录,二年内无重大动物疫病和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且通过无公害畜产品产地认定和产品认证。养殖场(区)要根据养殖规模配套种植用地,具备全株玉米、苜蓿等优质牧草青贮基础,承诺三年内专用青贮玉米、苜蓿等种植面积不减少、用途不改变等要求。
“对实施‘粮改饲\’发展草食畜牧业试点项目的养殖场,经验收合格后给予一次性补助。”市畜牧兽医局的工作人员介绍,种植全株青贮玉米1000亩以上,春播、夏播平均亩产分别达到5吨和3.5吨(鲜重)以上并全部完成收贮的,市财政每亩补助200元,且青贮窖的容积应与实际青贮数量匹配;种植苜蓿等优质牧草500亩以上、平均亩产苜蓿3.2吨(鲜重,四茬)以上并全部完成收贮的,市财政每亩补助600元,对一个实施主体补助不超过60万元,符合条件的养殖场可以于7月15日之前到所属镇(处)农办或当地动监站进行咨询申报。
市畜牧兽医局的工作人员表示,这次“粮改饲”是以玉米种植结构调整为重点,不会影响到主要口粮小麦、水稻的生产,粮食供应安全是有保障的。(张婧 戴文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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