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青岛市社会医疗保险办法以及胶政办发[2016]24号文件《关于进一步完善胶州市困难居民医疗救助制度的意见》要求,市心理康复医院凭借青岛市困难居民医疗救助即时结算服务系统,对符合救助条件的困难居民给予医疗救助,住院费及门诊大病费用均实现即时结算“一站式”服务,极大地方便了患者及家属。
医保政策
基本医疗保险政策
住院待遇:参加青岛市范围内的社会医疗保险成员,在市心理康复医院的住院起付标准为500元。起付标准以上报销比例如下:
门诊大病:该院定点的门诊大病全为精神疾病,其门诊和住院共设一次起付线500元,报销比例如下:
大病救助及大病保险
1、大病救助:参保人员患重大疾病住院及门诊大病治疗期间,年度内医疗费中全额自负部分超过5万元部分,按60%比例给予救助,对于抚恤定补对象、低保及低边家庭,不设置起付线,即使医药费10元,也按照60%比例给予救助,每人每年累计救助金额不超过10万元。
2、大病保险:参保人员患重大疾病住院及门诊大病治疗期间,年度内医疗费中部分自负、起付线、及统筹范围内自负三部分职工超过15000元、居民超过18000部分再进行大病保险补助,补助比例职工是75%、一档居民65%、二档居民55%、少年儿童60%。每人每年累计救助金额不超过20万元。市心理康复医院2016年1-9月结算的出院病人中享受到此项救助的有35人次,救助额3.7万元;门诊大病36人次,救助额0.4万余元。
民政救助对象及标准
1、救助对象:具有青岛市常住户口,参加社会医疗保险,并符合下列四个条件之一的困难居民:低保、低保边缘(低边)、中低收入、因病支出型贫困家庭成员。
2、救助标准:救助对象患病住院或门诊大病治疗期间,年度内在享受各类社会救助后,符合社会医疗保险支付范围,并经医疗保险支付后的个人自负部分,低保成员按90%的比例给予救助;低边成员按85%的比例给予救助;中低收入及因病支出型贫困家庭成员个人自负超过3万元部分按80%的比例给予救助。每人每年累计救助不超过13万元。
残联救助政策
我市残联自2009年起实施困难精神病人免费服药和住院救助。
救助条件:胶州市户籍的常住公民;低保及低保边缘家庭成员;持有精神残疾证者。
救助标准
服药救助:符合以上三个条件的精神病患者到市残联提出申请,经审批通过后给予办理免费服药卡,患者持此卡到市心理康复医院找大夫就诊取药,在救助药品范围内,每人每年免费给予600元的精神药品。目前登记在册的免费服药患者大约1100余人,每年实际取药的约800余人,救助金额约40余万元。
住院医疗救助:符合以上三个条件且当年在该院精神科住院治疗经医保报销过的患者,到医院防治科填写审批表,通过后对住院费用中自负部分给予医疗救助,每人每年最多救助2000元。每年大约有160人享受到此救助,年救助金额30万元。
国家“686”免费药品救助政策
“686”项目是中央财政安排专项资金用于重性精神疾病的预防与管理治疗的示范项目,项目启动资金为686万元。项目目标是完善综合预防和控制重性精神疾病患者危险行为的有效机制,加强我市精神疾病防治能力建设,提高6种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管理治疗率,降低危险行为率。该救助政策自2012年起在我市实施。为使该项目惠及全市贫困重性精神病人,市心理康复医院严格把关,建立救助档案;定期进行随访管理,每年开展一次送医送药送服务,医师每半年进行1次服药后免费疗效评价和治疗方案调整,对行动不便的病人送医送药上门。
心理康复医院精神残疾人托养中心
心理康复医院精神残疾人托养中心是在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中,探索的一条公立医院实现公益性的新路子——“医养结合”的精神残疾托养事业。
入托条件:
1、具有精神残疾二级及以上残疾证的精神障碍患者。
2、具有低保、需要治疗的精神障碍患者。
3、具有胶州市常驻户口,有新农合医保或胶州市医疗保险。
4、年龄18-59周岁。
5、生活能自理,无急慢性躯体疾病及传染性疾病,无肢体残疾。
6、安养入住须经家属(或本人)同意,按时交纳相关费用。
7、入住时须有法定监护人(或亲属)签订入住协议,达成协议后入住。
8、入住后必须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履行协议。
入托后,由市残联拨付专项经费,使患者享受最优质的护理服务和最舒适的生活环境托养。中心为入托人员配备标间,中央空调保持人体适宜温度,被褥每周更换清洗,有专门人员清理室内卫生,中心设有健身体疗室、棋牌室、电子阅览室、书法室、多媒体唱歌系统,专业KTV间正在建设中。患者每天定时进行户外活动,增强体质。每日提供三餐,并根据每个患者身体状况,营养需求,配备不同营养餐,如低盐低脂餐,糖尿病患者专用餐,清真餐饮,每周制定菜谱,保证连续两天菜品不重样。
由专业的医护人员组成的护理团队每天为入托人员做基础护理和常规检查,包括理发、剪指甲、洗澡、换衣、查体温、量血压,每天早晚进行查房,观察入托人员精神症状变化,根据不同病情每月进行脑生物反馈放松治疗、脑电图、心电图、B超等检查,不定期进行心理沟通,及时了解他们的心理动态。
心理康复医院精神残疾人托养中心真正为贫困家庭减轻了沉重的负担,患者及家属对此无限感激。
随着我市医疗改革的深入进行,越来越多的优惠政策出台,使患者享受到了改革红利。精神疾病患者及家庭再也不用为高昂的医药费而愁眉不展,多方多措并举,共同为精神疾病患者们撑起一片蓝天。
市心理康复医院救助政策咨询电话:82223508 联系人:李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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