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报讯 国家发展改革委自4月14日零时起将汽油、柴油价格每吨提高320元后,对青岛市客运出租、城市公交等行业造成较大经营负担。就此,记者采访了市物价局有关负责同志。
市物价局负责人表示,今年以来国际市场原油价格频繁波动并逐步走高,物价部门一直对此以及我国成品油价格调整保持密切关注态势,并在前期已经对客运出租等受油价调整影响较大的行业经营状况进行了摸底调查,拟订了初步应对措施。本次成品油价格调整后,国家同时提出,成品油价格调整对出租车行业的影响,将综合采取增加补贴、适当调整出租车运价或收取燃油附加费的方式进行疏导。据此,青岛市将待国家具体补贴政策明确后,进一步调整完善相关应对措施。若确有必要调整客运出租运价,物价部门将制订具体调价方案,并经价格听证等法定程序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意见。为控制连锁反应,此次成品油调价后,青岛市城市公交(含轮渡)价格不作调整。
市物价局负责人表示,为缓解本次成品油价格调整对困难群众基本生活的影响,物价部门将会同财政、民政、统计等部门继续按照青岛市物价上涨与低保家庭生活补贴发放联动机制的有关要求,及时做好联动机制的启动实施工作,根据物价上涨情况,向低保家庭发放物价生活补贴。
(吕术青 孙启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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