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近日,记者从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获悉,青岛市于3月8日启动城乡居民养老保险首批参保登记工作以来,市内四区参保登记人数已经达到1.9万人,本月20日将进入保险费补缴和保险金发放程序。
首批参加青岛市内四区居民养老保险参保登记的居民,应于2010年4月7日、8日,携带身份证到市内四区相关街道居委会领取 《青岛市城乡居民社会基本养老保险专用银行卡、对账折》。因户籍注册和是否享受社会养老保险待遇确认等原因,而未领取到银行卡、对账折的参保人员,需进一步等待参保资格确认。
据了解,2009年12月31日前满60周岁及以上人员,符合领取待遇条件并参保登记的,可从2010年1月起享受基础养老金。参保登记时一次性缴费的,同时享受个人账户养老金;参保登记时不一次性缴费的,也可享受基础养老金。其中,在2010年12月31日前一次性缴费的,可从享受基础养老金之月补发个人账户养老金。如果市民有疑问,可咨询户籍所在地的居委会或街道劳动保障服务中心,也可拨打12333咨询。 (记者 张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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