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新华网报道,对于“两改”项目,必须严格确定拆迁和开发建设的时限,项目成交后,拆迁时间不得超过一年,开发建设时间不得超过两年,从项目成交到项目整体竣工,总共不得超过三年。严格监管和市场准入机制,防止开发单位“囤地”。对于未按出让合同约定进行开发建设的,要严肃依法查处并处罚。加大对土地闲置和炒地行为的查处力度,并依法予以收回。
解读:可保证房源数量,再囤地将付出代价
“前段时间,山东省便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土地出让收支管理的意见》重拳打击囤地行为。明确表示对闲置满2年、依法应当无偿收回的土地,要坚决无偿收回;土地闲置满1年不满2年的依法收取土地价款20%的土地闲置费。根据报道,开发周期不能超过三年,拆迁时间不得超过一年,开发建设时间不得超过两年,对囤地行为进一步细化了。以前只要有个开工仪式就算是开工了,囤地行为很难界定。在这种情况下,开发商只能加快开发速度,按照合同约定完工。这样可以保证开发量,再囤地将付出代价。”张百忍说道。
看点四 控制单宗出让土地面积,最多20公顷
根据新华网报道,严格控制商品房用地单宗出让面积,本市七区单宗出让土地面积不得高于20公顷,五市不得高于14公顷,小城镇单宗土地出让不得高于7公顷。提高土地竞买条件,保证房地产开发建设质量,对于住宅用地招拍挂出让,参加竞买的单位原则上必须具有房地产开发资质。控制个别开发企业无序扩张,防止“囤地”和项目风险。限制单个企业(指控股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在青岛市内商品住房开发用地的受让规模:房地产开发一级资质的企业,原则上一年内受让的住宅用地,其规划建筑面积不超过40万建筑平方米,其他企业原则上不超过20万建筑平方米。
解读:住房供应量将大幅增加,开发商压力大
“以前出让土地面积没有规定,曾经有块近200万平方米的土地出让。以后市区每宗顶多20万平方米,200万平方米得分成10块开发。以前这块地被一个开发商拿走后,开发肯定慢。现在10个开发商一起开发 ,10个楼盘,而且3年内得上市。10个楼盘齐上市,供应量大幅增加,市民可以随意选择。供不应求的局面改变后,房价自然会下降。”张百忍分析说,“这个政策如果执行,对青岛楼市格局影响会很大,开发商甚至面临着出局压力。一些竞争力、资金不足的房地产企业可能被迫出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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