仗着人多霸道,他们成立讨债公司替人追讨债务,让欠债人受尽侮辱;去汽修厂修车,车漆被损,他们逼迫汽修厂买下这辆车……去年1月份以来,这伙人坏事干了不少。去年9月份到11月份,他们分别涉嫌组织、参与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寻衅滋事罪、非法拘禁罪等罪名被分别逮捕。2010年5月18日上午,李沧法院在大山法庭公开审理这起由12人组成的团伙犯罪案件。
这12个人是张某、张某某、谭某、王某、王某某、牟某、吕某、吕某某、李某、赵某、温某、于某。为首的是张某,平时人称“三哥”,老家在黑龙江佳木斯市,早在10年前他就来到青岛。这次也不是他第一次犯罪了,早在2001年11月7日,他就因犯故意伤害罪被市北法院判处拘役5个月。其他11个人也都有绰号,与张某混在一起。
2009年7月底,张某为了弄点钱花,纠集了哥哥张某某,还有谭某、王某、牟某等 10余名“两劳”和无业人员,假借青岛某工贸有限公司名义,以李沧区通真宫路某处为窝点,建起了一个讨债公司,从事非法讨债活动。
2009年8月初的一天,张某受债主的委托,替其向债务人杨某追讨欠款。8月2日下午4时30分左右,张某某、谭某、王某等人受张某的指使,撒谎约杨某到市北区威海路见面。见面后,他们将杨某强行带到李沧区通真宫路张某的住处,当晚又将杨某带到李沧区京口路某快捷酒店,由吕某等人轮流看押。接下来的两日,张某又指使谭某、王某、吕某等多人轮流看押杨某,并监视他外出筹钱还款。到了8月5日凌晨,他们开始侮辱杨某,杨某被带至张某处,张某、吕某等人强迫杨某脱光衣服向其身上冲水,并强迫杨某喝尿、舔张某脚趾等方式对杨某进行体罚侮辱。
2009年1月21日,张某、徐某、刘某(均另案处理)、张某某、谭某等人在李沧区书院路某练歌房娱乐时,徐某约和他有矛盾的宋某到练歌房包间,并发生打斗,期间,张某上前抱住宋某,徐某借机用啤酒瓶打宋某头部。经法医鉴定,宋某头部、鼻骨、眼部、左手及左大腿等多部位受伤。
2009年8月17日,张某和张某某两兄弟将一辆本田雅阁轿车送到李沧区青岛某机电有限公司汽车营销店抛光,因该店操作不当造成左侧车身车漆损坏,损失估计约人民币3410元。当天下午3点多,张某即纠集张某某、谭某等十余人到该汽车营销店强迫店方将该轿车买下,遭到店方拒绝。后来,张某又向该店强索赔偿款6万元。
文/图记者 石艳虹 通讯员 田绪宏
新闻推荐
一号馆家轿看点日期:2010-05-20 来源:半岛网-城市信报...
青岛新闻,弘扬社会正气。除了新闻,我们还传播幸福和美好!因为热爱所以付出,光阴流水,不变的是青岛这个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