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报讯 本想通过倒手卖盐换点钱花,没想到卖出去不到60吨盐被当地盐务执法人员发现。5月2日,记者从青岛市盐务局了解到,近日,胶南市人民法院依法判处封某有期徒刑6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2万元。
据了解,封某家住胶南泊里镇某村,自从接触了倒卖食盐一行后觉得有利可图。2007年开春后,封某利用之前认识的“业内人士”秦某,联系到了地处莱州的“货源”孙某,开始从孙某处分批进货。
通过自己的“人脉”,封某顺利地建立了以王某、张某等人为下线的销售网络。由于每次出货量都不算是太大,封某的小生意一直偷偷进行着。直到2009年年底,封某非法经营食盐一案才被盐务执法人员发现,2010年1月26日,封某被胶南市公安局刑事拘留,同年2月9日被逮捕。经过执法人员检查发现,近3年的时间中,先后共有59.4吨私盐从封某处流向了社会。
(记者 王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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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报股经日期:2010-05-04 来源:半岛网-城市信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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