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日,66岁的市民王先生向本报反映,他的腿脚不大方便,有时会麻木得没有知觉,5月份在邻居的带领下去九水东路上的一家火疗店做了一次火疗之后,腿脚上终于有了知觉,但是这种知觉却是疼痛和肿胀,到医院一查,二度烫伤,连路都没法走了。
7月1日上午,记者来到了唐山路翠湖小区的王先生家中,66岁的王先生在老伴的搀扶下一瘸一拐地走着,王先生说这都是火疗惹的祸。“我的腿脚从今年春节过后就有些麻木,后来我老伴去邻居家串门的时候说到这事,有一位邻居刘女士说在九水东路那里有一个做火疗的可以治,于是5月7日我在刘女士的带领下去了那家火疗店。”
做火疗后,王先生一开始感觉还不错,但是后来就出了问题。“在这家店做火疗是全身都烧,我在12天的时间里一共做了6次,连买药加做火疗一共花了三千多元,到了5月19日,在火疗店弄完回家后,第二天就感觉脚很疼,也很肿胀,那个火疗店的朱师傅了解这件事后才知道是烧伤了,就把我送到了青岛公安消防医院。”
记者看到王先生的左脚脚趾都有不同程度的损坏和腐烂,据王先生介绍:“我以前的时候腿脚还可以,经常去小区里面跳舞,以前脚上虽然有些麻木,但好歹还能走路,现在脚上都腐烂了,连鞋都不敢穿,真的让我很无奈。”在王先生的诊断书上,有“左足烫伤十余天,患者十余天前被火焰烧伤左足,二度烫伤1%”等字样,据王先生介绍,当时是火疗店的朱师傅领着他去青岛公安消防医院看的,但是看完之后他再找到朱师傅的时候,对方却说:“疼是好事,说明有知觉了,这是好转的迹象。”
对于朱师傅的这种说法,王先生十分气愤,“我也不是一个较真的人,如果对方能道个歉,然后好好给我治的话,我也就算了,现在我也没啥要求,就是让他们给我治好,或者出医药费找医院给我治好就行了,但是对方却一直没有给我一个合理的答复,还说是啥好转的迹象,真的让我很生气。”
当记者想去那家火疗店了解一下情况时,王先生由于腿脚不便,不能出远门,只能靠描述说:“那个火疗店在 113路车东李村站往东几百米的一个小区里面,比较隐蔽,没有招牌,是在自己家开的,具体哪一户只有到了才能知道。”带着王先生去的刘女士也描述不清具体位置,记者随后按照两位老人的提示去九水东路附近试图寻找这家火疗店,但是附近居民都表示不清楚。而记者拨打朱师傅的联系电话,对方一直处于通话被限制的状态。
据了解,火疗并非适合每一个人,而且还有很多的注意事项,如果症状不对或者操作不当的话都会造成严重的后果,想做火疗的人最好先到中医院进行相关咨询,对自己的体质有个基本的了解后再做。记者也从市卫生监督局了解到,火疗、拔火罐和针灸、中医推拿等项目,都属于中医治疗项目,开展这些项目的机构必须持有《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从业人员须持有职业医师许可证,否则就是非法行医,消费者在这些地方接受治疗时一定要先看一下对方有没有相关的证件。 记者 潘立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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