巨额奖励令人咋舌
政府跟风奖励助长“拜金”
但真实的社会
效果是这样吗?
8月21日晚,东莞市政府在当地一所学校为中国羽毛球队举行奥运凯旋联欢晚会,东莞市委和市政府向在伦敦奥运会上夺得5枚金牌的中国羽毛球队赠送100万元慰问金,当地5家企业则一共赠送了770万元奖金。仅此一晚,中国羽毛球队就收获了870万元。
自伦敦奥运会产生第一枚金牌以来,给中国奥运冠军庆功和发奖的地方政府和企业已是数不胜数,伦敦奥运会首金得主易思玲,在夺金当日就被某汽车公司赠送了一辆豪车;浙江某房地产公司奖励孙杨和叶诗文价值300万元的别墅,青岛某房地产企业奖励张继科价值300万元的海景房。
各地政府的奖励数额已经陆续出台,如陕西省奖励秦凯90万元,奖励郭文珺60万元;云南省奖励陈定100万元;江苏省奖励陈若琳60万元,南通市另外再奖励120万元;北京市对奥运冠军的奖励将不低于100万元;出手最阔绰的当属广东省,奥运冠军每人重奖500万元另加豪车一辆。
几乎每个奥运冠军在回国后的这十多天里,都在忙着参加接踵而至的庆功或颁奖活动,他们通常都会得到从国家体育总局到所在省、市、县等地方政府的多级奖励,加上各类企业的奖励,业内人士表示,保守估计,奥运冠军获得的奖励收入都在500万元以上,大约相当于中国城市工薪基层年收入的200倍。
跟风式的奥运营销同样体现在政府层面,这进一步加重了中国奥运冠军的“拜金主义”色彩。“各级政府对奥运冠军的重奖,本质上是包含着政府自身的利益诉求。”国家奥林匹克研究中心主任、北京体育大学教授任海近日向记者表示,“政府就是通过奖励奥运冠军,来显示自己的政绩,提升自己的形象。”
对奥运冠军进行奖励,应当在普通大众可接受的范围之内,尤其是政府的奖励,因为用的都是纳税人的钱,更应关注到民众的呼声,“大多数中国人现在对奥运金牌已经不像一二十年前那样看重,政府对奥运冠军进行高额奖励,甚至会引起普通民众的反感。”任海表示。
奥运会结束后的这段时间,有关奥运冠军的消息几乎都与来自政府和企业的各种奖励有关,奥运冠军在接受奖励之后,该如何回馈社会?这几乎成为空白。
“每一位奥运冠军的成功都离不开国家的投入,他们对国家、对社会的价值绝不是仅仅体现在夺得奥运金牌上。”任海说。
奥运冠军身上本应体现的社会榜样和对青少年一代健康成长的激励作用,被淹没在奥运会后疯狂的“敛金”盛宴中,奥运冠军对青少年产生的最直观影响,就是“一切为了钱,一切向钱看”。
可能也正是因为奥运金牌在中国首先体现在经济价值上,社会教育意义自然就被忽视了,因此,中国羽毛球队在奥运赛场出现的“消极比赛”丑闻已经无人追究,这样一支本应受到问责的队伍,却依然可以理直气壮地接受政府和企业的层层奖励。 (有删节)
(来源:中国青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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