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报讯(青岛晚报记者汤臻)近日,青岛市台东派出所接到市民冯女士的报案,她在青岛市台东三路的工商银行通过ATM机用银行卡汇款,之后忘了取卡,查询发现银行卡内被盗取了15600元人民币,警方随即行动,最终抓获了犯罪嫌疑人。
忘拔卡丢了1.5万
7月15日晚上7时许,冯女士来到青岛市台东三路的工商银行,用ATM机向客户汇款完成后,银行卡却忘了取出来,大约10分钟以后,冯女士急忙赶到现场寻找自己的银行卡,结果没有找到。冯女士立即查询了银行卡的信息,发现在晚7时44分时竟然被人盗取了15600元人民币。
冯女士马上向青岛市台东派出所报了案,警方随即调取银行监控分析发现,晚7时42分,冯女士刚刚走后,一名身穿白色短裤、头发较少、戴一副银边眼镜的六旬男子在取款机前徘徊了一会后将钱取走,反扒民警根据嫌疑人的特征,组织展开调查。
取款机边逮住疑犯
8月3日傍晚6时许左右,民警在青岛市台东三路附近巡逻时发现了这名可疑男子。“当时我们就看到一个和嫌疑人相貌特征比较相似的老年男子,这个人一直在自助取款机那站着,也没有取钱。之后他去了利群,然后又回到刚才那个取款机旁边坐着,对里面提款的人观察。”办案民警对记者说。民警将这名男子带回了派出所进行盘查询问,开始该男子拒不承认有诈骗行为,在警方耐心仔细的引导下,最终承认了自己的犯罪事实。
取走钱想治白内障
经审讯,62岁的祝某某是吉林长春人,退休没有固定收入,有一个儿子和90多岁的父亲。“我得了白内障,儿子在国外,之前被传销组织欺骗,家里房子都赔了进去,自己只能做做生意赚点钱,听说青岛这边的眼科医院5万块钱就够了,正好捡到这么多钱,想用来治病。”祝某某对民警说。“我知道银行有监控,也没多想,查了卡里的钱,我就分四次全部取出来了。”当记者询问祝某某当时是否意识到自己的行为构成犯罪时,他说,在接受警方审讯的时候,非常后悔自己的行为,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愿意把钱全部归还,并赔偿受害人一部分精神损失费。目前,祝某某涉嫌诈骗罪被刑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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