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报讯(青岛晚报记者王婷)拿到法院的判决书,看到“不支持生物学父亲”几个字,49岁的李先生崩溃了,这一纸判决和亲子鉴定书,将他和养育了19年的儿子彻底分离。而已年近半百的他,此时已错过了最佳生育自己亲生骨肉的时间。尊严、名誉都受到伤害的李先生将孩子的母亲告上法庭。
1988年李先生和王女士结婚,1992年两人的儿子出生了。可这种幸福日子,在2011年4月份戛然而止。王女士怀疑丈夫出轨,起诉离婚,经法院判决,两人终止了婚姻关系。两人离婚一个月后,儿子突然生病住院,在做手术时需要给孩子输血,李先生得知了儿子的血型,而根据他和妻子的血型分析,没有可能生下这样血型的孩子。于是,儿子“是否亲生”的想法开始在脑海中转来转去。为了让自己放心,同时也不伤害儿子的感情,李先生悄悄从儿子身上取了点血液样本,拿到鉴定机构和自己的血液样本进行对比。工作人员称20天左右可以出结果,让李先生等消息。
5月底,他终于收到了鉴定机构寄来的信件,信件中的《咨询意见书》写明,“根据DNA遗传标记分型结果,不支持检材1是检材2的生物学父亲。”李先生不敢相信,养育了19年的孩子竟然不是亲生的,这一结果无疑是晴天霹雳。于是李先生将王女士起诉至法院,要求王女士返还抚养费及支付精神抚慰金共计29万余元。
案件一审在青岛市北法院开庭审理,法官认为,根据现行的法律规定,夫妻一方向法院确认亲子关系不存在,并且提交了相关证据,而另一方又没有相反的证据,法院可以认为亲子关系不存在,因此法院确认,李先生和王女士之子,两人没有血缘关系。李先生和王女士结婚期间,李先生在不知情的情况下抚养孩子,王女士要返还李先生这些年付出的抚养费用。法院一审判决,要求王女士返还抚养费10.5万余元,赔偿李先生精神损害费1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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