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10月8日讯(记者崔云飞)“托运的东西坏了,且已保价,物流公司凭啥不赔偿?”近日,市民宋先生向本报反映,其通过山东奔腾物流有限公司托运的花瓶,到达目的地后损坏,该公司却不赔偿。对此,该公司相关负责人表示,双方有书面协议,“包丢不保损”。
托运6只花瓶途中损坏3只
9月2日,宋先生通过该公司工业南一部寄送了3对孔雀石花瓶,为确保货物避免丢失及损坏,宋先生交纳100元保价费,为商品保价2万元。货物到达青岛后,宋先生的朋友发现,3对花瓶中有3个已破损。“这都是石头做的,硬度很高,肯定遭到了暴力装卸。”宋先生说,他的朋友查看后发现,该公司并未对花瓶做保护处理,“任何保护措施都没有,起码得放点废纸之类的物品缓冲撞击才对”。“货物外包装上都有相关标注的。”宋先生说,寄送之初,他便在货物外包装上标注了“易碎物品、轻拿轻放”等字样,“结果还是出了问题”。
物品损坏不赔已成潜规则?
考虑到货物已保价,宋先生便向该公司相关负责人反映,对方表示,该公司对货物“包丢不保损”,对于损坏的物品,该公司不负责赔偿。“他们态度十分蛮横。”宋先生说,“他们说,所有的物流公司都是不保物品损坏,这就是潜规则。”
记者查看宋先生提供的该公司收货单发现,备注一栏确有“包丢不保损”字样,托运人需知第2条注明:货物外包装完好,内部货物出现问题,由托运人负责。对此,宋先生表示,其已向律师咨询,该规定与《物流法》相关规定不符,“属于霸王条款”。
奔腾物流声称协议注明“不保损”
对此,该公司相关负责人表示,根据该公司操作流程,对于易碎物品,在签订协议之前,工作人员均会告知“可包丢,不保损”,双方共同认可后,方能在单据上将认可内容打印,“工作人员上岗之前都是这样培训的”。其同时表示,将对该问题进行核查,以便确定问题根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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