迟子建随着越来越多“爬格子”的作家都转而用电脑写作,日渐稀缺的手稿也成了拍卖市场上的新贵。莫言、贾平凹和王安忆等当代作家的手稿频频被拿来拍卖,但有的并未获得作家的授权。12月2日,迟子建一篇写于1995年的5页手稿在孔夫子旧书网上从200元拍到了1200元,她在微博上就此表达了不满:“以手写稿为主的作家,该如何维护自己的权益?”接受采访时,迟子建说,以前出于对出版社和杂志社的信任,都是直接给手稿,以后会改给复印件了。虽然作家难免有手稿通过各种途径流到市场上,但她认为拍卖前应征得作者同意。
迟子建鸣不平5页手稿被拍卖1200元
12月2日,黑龙江省作家协会主席、著名作家迟子建在微博上透露,自己一份写于1995年的5页手稿在孔夫子旧书网上被拍卖,“当时,稿子是应《中国文学》之约写的,拍卖的是稿签连同5页手写稿,昨晚出价到1200元。如果杂志社都这么干,像我和王安忆这样用电脑较晚,大部分以手写稿为主的作家,该怎样维护自己的权益?”
从孔夫子旧书网上该书稿的照片信息来看,迟子建这篇被拍卖的稿子是《中国文学》的编辑1995年通过电话约来的,准备在1996年第二期发表,但编辑部的终审意见是“此文内容空泛,对了解迟子建的创作思想和特色助益不大,不拟用了”。
在接受采访时,迟子建说由于这个杂志社已经不存在了,即使要讨个说法现在也不知道该去找谁。将这件事情公布出来,也不是为了打官司,“我还在忙着其他很多事,没有这个时间和精力”,迟子建说她只是想引起大家对当代作家手稿的关注,提醒杂志社和出版社,在保护作家手稿方面,能保持相互之间的一种信任关系,“尽管由于各种原因,有些作家手稿流到了市场上,但我想,如果进行买卖和拍卖,至少要征得作者的同意。”
作家纷纷声援手稿或上拍或被当废品
迟子建的微博发出来后,得到了很多作家的声援,湖北省作协副主席董宏猷说:“孔夫子旧书网上拍卖的,不仅仅有手稿,还有一些作家写给编辑的信件。可以上网查看一下。”专栏作家潘采夫说:“个人认为应该撤拍,归还作者。”
记者了解到,作家手稿成为近年来拍卖收藏市场上的新贵。上月,一封“鲁迅致陶亢德信札”也以655.5万元的高价成交,共220个字,大约一字价值3万元。除了鲁迅、钱钟书等现代作家的手稿价格飙升,随着越来越多作家都放弃手书改用电脑写作,当代作家的手稿也越来越珍贵。
作家郭雪波透露,作家手稿能上拍还算不错的,一些知名度略逊的作家手稿,都被好多杂志社、出版社当废纸送废品收购站了。
杂志社有说法行业惯例是手稿不退还
记者就作家手稿的问题致电著名的文学杂志《十月》,其编辑部的一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现在作家一般提供给杂志社的都是手稿复印件或电子版的稿件,手稿是上世纪70年代至90年代比较普遍的,“现在我们杂志社还保存了很多箱作家手稿,当代很多有名的作家都有手稿在列。”
该工作人员表示,很多杂志社在约稿启事中都不会有“不退稿”这样的条款,作家的手稿通常是由杂志社保管下来不退还的,除非少数著名作家跟杂志社的关系良好,主动提出要求归还手稿,杂志社才予以归还。他同时也表示,如果有人要收购作家的手稿,杂志社可义务帮藏家和作家牵线。
法律人士解读手稿所有权仍属于作者
对于手稿所有权的法律问题,记者咨询了青岛紫易律师事务所的杨建斌律师,他认为手稿的所有权和著作权都归作者个人所有,未经作者同意,杂志社或出版社如果单方面处理就将构成侵权。即使杂志社约稿时有“未经采纳概不退回”之类的声明,也应妥善保管,不代表手稿的所有权变更,不代表能将手稿卖掉或擅自转让给第三方。北京天睿律师事务所的专职律师宋学渊也认为:“手稿和著作权是两码事,手稿从物权的角度应当属于原作者,出版社无权处理,但作者与出版社有约定的除外。”
迟子建则告诉记者,此前没有保护手稿的意识,出于信任经常把手稿交给杂志社或出版社,今后再给对方的就是手稿的复印件了。
(《半岛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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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新闻,新鲜有料。可以走尽是天涯,难以品尽是故乡。距离青岛再远也不是问题。世界很大,期待在此相遇。